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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段时光。
那时开元盛世的唐宫第一舞人还没有流落江湖,她穿着烈烈的红衣,擦着烈烈的胭脂,只点了檀唇,却是素面一张。指掌有力,善舞《剑器》,一舞惊动天下。无论走到何方,都是观者如山,万人空巷。她的剑气随着她的《剑器》惊动了君王,于是她应邀到宫廷表演,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一曲舞毕,无人能比,她的剑下挥洒出的,是大唐盛世万千气象。她在继承传统剑舞的基础上,创造了多种《剑器》舞,如《西河剑器》《剑器浑脱》等,气势逼人,光曜九日,足以令青山低头,让风云变色。她就是公孙大娘。
因着她的舞,成就了大唐第一草书。
那个年少的莽撞醉汉,跌跌撞撞的一头扎进宴席的高潮。他举着酒杯眯起眼,看本已倾颓的那些肩膀都耸立起来,本已倒在波斯地毯上打呼的老人也纷纷坐起挽高了官袍。那些人的眼睛睁大,嘴巴闭起,呼吸急促,万千瞩目只在中央一人。于是他也就懒散的钻进人群的缝隙里,往大家都看的那里看。
然后,就看到了这惊世的一舞,从此成就了他惊世的草书。
这一相会,真堪称金风玉露。见公主与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的张旭,终于从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的英姿中得到了草书之神,奠定了他成为“草圣”的基础。临摹学习着《古诗四帖》与《肚痛帖》的我们,已经无缘从字里行间窥得张旭灵感之源的模样,却可以在杜甫的诗篇中找到依稀的萧萧剑气、衣香鬓影:“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爧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唐宫第一舞人,在草书中依旧永恒的舞动着。绛唇朱袖,终不寂寞,草书有神,纸上芬芳。
有这么一段时光。
白衫鎏金鞍,仗剑去长安。水墨策马映青山,就映了大唐一千年。信手捏来清风颜,弹剑飞渡了桃花源。于是有个人,傲然说人生得意须尽欢,待沾酒长歌绘人间。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他就是李白。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蒙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有多少人爱他的诗歌与风骨,却忘了他的远大理想与政治抱负。李白一生最辉煌的那一刻,就是金銮殿上醉草吓蛮书。
“大唐开元皇帝,诏渝渤海可毒,向昔石卵不敌。蛇龙不斗。本翰应运开天,抚有四海,将勇卒精,甲坚兵锐。颔利背盟而被擒,弄赞铸鹅而纳誓;新罗奏织锦之颂,天竺致能言之鸟,波斯献捕鼠之蛇,拂蒜进曳马之狗;白鹦鹉来自坷陵,夜光珠贡于林邑;骨利于有名马之纳,泥婆罗有良醉之献。无非畏威怀德,买静求安。高丽拒命,天讨再加,传世九百,一朝殆灭,岂非边天之咎徽,衡大之明鉴与!况尔海外小邦,高丽附国,比之中国,不过一郡,士马刍粮,万分不及。若螳怒是逞,鹅骄不逊,天兵一下,千里流血,君同频利之俘,国为高丽之续。方今圣度汪洋,恕尔狂悻,急宜悔祸,勤修岁事,毋取诛俗,为四夷笑。尔其三思哉!故谕。”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他的笔喝退了无礼的番邦使臣,也敲响了唐朝盛世的文化最强音。现如今我们能看到的,已经没有这封文辞采采、意气昂扬的国书,李白的真迹只剩下了《上阳台帖》。“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何穷。十八日,上阳台书,太白。”这一帖,用笔纵放自如,快健流畅,于苍劲中见挺秀,意态万千。结体亦参差跌宕,顾盼有情,奇趣无穷。宋黄庭坚评李白的诗与书云:“及观其稿书,大类其诗,弥使人远想慨然。白在开元、至德间,不以能书传,今其行、草殊不减古人。”
看着这唯一的李白真迹,我们能做的,只是遥想当年盛唐的模样。堪羡当年李谪仙,吟诗斗酒有连篇;蟠胸锦绣欺时彦,落笔风云迈古贤。书草和番威远塞,词歌倾国媚新弦;莫言才干风流尽,明月长悬采石边!
有这么一段时光。
“少年沉睡在夏日的午后,一位风度翩翩的成年男子渐近的清悦屐声似乎也未能将他惊醒。男子走过来,对着不意间撞见的场景出神一会儿,信手拿起一旁案上的笔砚,坐到睡榻边,开始向少年束在腰间的一条新绢裙上纵笔题写诗赋。在那个一千六百年前的下午,后世人视为‘百代之楷式’的‘二王’书风,便如古老的流水一般,就着少年腰胯与腿股如山谷一般多变的起伏,于似云霞散落、闪着丝丝素光的裙衣上,随意宛转奔淌……”孟晖是这样描述“子敬书裙”的故事的。
王献之,字子敬,贵族豪门,生于魏晋第一大都市会稽,官至晋朝总理,也是书法家、诗人,会稽内史王羲之第七子。以行书和草书闻名后世。王献之幼年随父羲之学书法,兼学张芝。书法众体皆精,尤以行草著名,敢于创新,不为其父所囿,为魏晋以来的今楷、今草作出了卓越贡献,在书法史上被誉为“小圣”,与其父并称为“二王”。
或许喜爱纯洁的白色是王家书圣的通病,他的父亲王羲之也曾经用书法去换白鹅。《宋书·羊欣传》载,羊欣父为乌程令,欣年十二,时王献之为吴兴太守,甚知爱之。欣尝著新绢裙昼寝。献之入县,见之,“书裙数幅而去”。苏轼有《会客有美堂》诗之二:“载酒无人过子云 ,掩关昼卧客书裙。”说的便是书法史上这一令人屏息的美好景象。因这一次偶然,羊欣将王献之在新白丝裙上的作书视为珍宝,学习揣摩,书法大进。后遂用“书裙、书白练裙、漫写羊裙、羊欣白练裙、练裙”等称誉书法,或指文人间相互雅赏爱慕。
在这书裙的过程中,王献之与羊欣以神交的方式完成了书法的授课。魏晋时期的风雅美丽,精髓就在于林下与禅机。但愿穿过千年的时光,我们也可以在拓片墨香中,学到我们已经再也不能亲见的,入木三分的笔力。
笔墨伺候,纸上行迹,握运顿抖提悬,龙飞凤舞,顺转起回落逆,挥笔任意。埋头苦练,认真学习,要临摹的不只是笔墨,更是笔墨后不折的真谛。
那时开元盛世的唐宫第一舞人还没有流落江湖,她穿着烈烈的红衣,擦着烈烈的胭脂,只点了檀唇,却是素面一张。指掌有力,善舞《剑器》,一舞惊动天下。无论走到何方,都是观者如山,万人空巷。她的剑气随着她的《剑器》惊动了君王,于是她应邀到宫廷表演,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一曲舞毕,无人能比,她的剑下挥洒出的,是大唐盛世万千气象。她在继承传统剑舞的基础上,创造了多种《剑器》舞,如《西河剑器》《剑器浑脱》等,气势逼人,光曜九日,足以令青山低头,让风云变色。她就是公孙大娘。
因着她的舞,成就了大唐第一草书。
那个年少的莽撞醉汉,跌跌撞撞的一头扎进宴席的高潮。他举着酒杯眯起眼,看本已倾颓的那些肩膀都耸立起来,本已倒在波斯地毯上打呼的老人也纷纷坐起挽高了官袍。那些人的眼睛睁大,嘴巴闭起,呼吸急促,万千瞩目只在中央一人。于是他也就懒散的钻进人群的缝隙里,往大家都看的那里看。
然后,就看到了这惊世的一舞,从此成就了他惊世的草书。
这一相会,真堪称金风玉露。见公主与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的张旭,终于从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的英姿中得到了草书之神,奠定了他成为“草圣”的基础。临摹学习着《古诗四帖》与《肚痛帖》的我们,已经无缘从字里行间窥得张旭灵感之源的模样,却可以在杜甫的诗篇中找到依稀的萧萧剑气、衣香鬓影:“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爧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唐宫第一舞人,在草书中依旧永恒的舞动着。绛唇朱袖,终不寂寞,草书有神,纸上芬芳。
有这么一段时光。
白衫鎏金鞍,仗剑去长安。水墨策马映青山,就映了大唐一千年。信手捏来清风颜,弹剑飞渡了桃花源。于是有个人,傲然说人生得意须尽欢,待沾酒长歌绘人间。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他就是李白。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蒙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有多少人爱他的诗歌与风骨,却忘了他的远大理想与政治抱负。李白一生最辉煌的那一刻,就是金銮殿上醉草吓蛮书。
“大唐开元皇帝,诏渝渤海可毒,向昔石卵不敌。蛇龙不斗。本翰应运开天,抚有四海,将勇卒精,甲坚兵锐。颔利背盟而被擒,弄赞铸鹅而纳誓;新罗奏织锦之颂,天竺致能言之鸟,波斯献捕鼠之蛇,拂蒜进曳马之狗;白鹦鹉来自坷陵,夜光珠贡于林邑;骨利于有名马之纳,泥婆罗有良醉之献。无非畏威怀德,买静求安。高丽拒命,天讨再加,传世九百,一朝殆灭,岂非边天之咎徽,衡大之明鉴与!况尔海外小邦,高丽附国,比之中国,不过一郡,士马刍粮,万分不及。若螳怒是逞,鹅骄不逊,天兵一下,千里流血,君同频利之俘,国为高丽之续。方今圣度汪洋,恕尔狂悻,急宜悔祸,勤修岁事,毋取诛俗,为四夷笑。尔其三思哉!故谕。”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他的笔喝退了无礼的番邦使臣,也敲响了唐朝盛世的文化最强音。现如今我们能看到的,已经没有这封文辞采采、意气昂扬的国书,李白的真迹只剩下了《上阳台帖》。“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何穷。十八日,上阳台书,太白。”这一帖,用笔纵放自如,快健流畅,于苍劲中见挺秀,意态万千。结体亦参差跌宕,顾盼有情,奇趣无穷。宋黄庭坚评李白的诗与书云:“及观其稿书,大类其诗,弥使人远想慨然。白在开元、至德间,不以能书传,今其行、草殊不减古人。”
看着这唯一的李白真迹,我们能做的,只是遥想当年盛唐的模样。堪羡当年李谪仙,吟诗斗酒有连篇;蟠胸锦绣欺时彦,落笔风云迈古贤。书草和番威远塞,词歌倾国媚新弦;莫言才干风流尽,明月长悬采石边!
有这么一段时光。
“少年沉睡在夏日的午后,一位风度翩翩的成年男子渐近的清悦屐声似乎也未能将他惊醒。男子走过来,对着不意间撞见的场景出神一会儿,信手拿起一旁案上的笔砚,坐到睡榻边,开始向少年束在腰间的一条新绢裙上纵笔题写诗赋。在那个一千六百年前的下午,后世人视为‘百代之楷式’的‘二王’书风,便如古老的流水一般,就着少年腰胯与腿股如山谷一般多变的起伏,于似云霞散落、闪着丝丝素光的裙衣上,随意宛转奔淌……”孟晖是这样描述“子敬书裙”的故事的。
王献之,字子敬,贵族豪门,生于魏晋第一大都市会稽,官至晋朝总理,也是书法家、诗人,会稽内史王羲之第七子。以行书和草书闻名后世。王献之幼年随父羲之学书法,兼学张芝。书法众体皆精,尤以行草著名,敢于创新,不为其父所囿,为魏晋以来的今楷、今草作出了卓越贡献,在书法史上被誉为“小圣”,与其父并称为“二王”。
或许喜爱纯洁的白色是王家书圣的通病,他的父亲王羲之也曾经用书法去换白鹅。《宋书·羊欣传》载,羊欣父为乌程令,欣年十二,时王献之为吴兴太守,甚知爱之。欣尝著新绢裙昼寝。献之入县,见之,“书裙数幅而去”。苏轼有《会客有美堂》诗之二:“载酒无人过子云 ,掩关昼卧客书裙。”说的便是书法史上这一令人屏息的美好景象。因这一次偶然,羊欣将王献之在新白丝裙上的作书视为珍宝,学习揣摩,书法大进。后遂用“书裙、书白练裙、漫写羊裙、羊欣白练裙、练裙”等称誉书法,或指文人间相互雅赏爱慕。
在这书裙的过程中,王献之与羊欣以神交的方式完成了书法的授课。魏晋时期的风雅美丽,精髓就在于林下与禅机。但愿穿过千年的时光,我们也可以在拓片墨香中,学到我们已经再也不能亲见的,入木三分的笔力。
笔墨伺候,纸上行迹,握运顿抖提悬,龙飞凤舞,顺转起回落逆,挥笔任意。埋头苦练,认真学习,要临摹的不只是笔墨,更是笔墨后不折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