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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问题的提出债的关系一经确定,债务人就有义务严格按约定(合同)或者法定(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内容清偿债务,不能任意变更。但基于合同自由原则,法律也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给付内容。例如原定债务为给付金钱,而债务人发生支付困难,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一般会谋求债务人给付其他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抵偿债务,实践中这种“以物抵债”或者“以劳抵债”的现象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