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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研究
摘要: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地方公共事业发展需求与地方政府有限的财力和举债途径之间的矛盾;直接原因是事权与财权责任不相符、部分地方政府盲目举债、投融资监管不当、缺乏风险预警机制。未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还将长期存在,主要风险在于债务规模超过地方经济的承载能力,隐性债务发行企业缺少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对财政拨款依赖程度高,自主还债能力较差,还款来源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