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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与监事会本文将从董事会和监事会这两个角度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进行分析。研究对象为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浙商银行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董事会构成上,这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董事会规模都较大,前十大股东董事比例较高,执行董事比例偏低,独立董事比例基本达到要求;在监事会构成上,这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事会规模都较大,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比例较高,外部监事人数基本达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