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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们要求最为强烈的有两点:一是全国联社系统应该尽快建立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二是要加强各级联社的主体地位,维护集体资产不流失.为此,全国总社在2005年的主要工作安排中做出相应安排:调研并组织起草<联社资产管理办法>,在明晰联社产权、独立行使联社资产权力上依法做出规定,强化联社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改革转制,推动债转股,激活固化资产,有利融资参股、资产流动,促进联社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推动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