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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办发[2005]87号),现提出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意见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指导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体制的创新。它既不同于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