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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从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出发,开宗明义地提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质”,同时强调“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