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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壁垒调查制度与多边纪律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它既可以表现为直接对抗,也可以表现为潜在冲突。就后一种情形而言,欧共体商用船舶贸易案中欧共体贸易壁垒调查结论并没有被该案专家组裁定违反多边纪律,而是成为专家组裁定欧共体“双轨制”战略违法的重要证据。为了避免这种潜在冲突,不但要充分利用双边磋商,谨慎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并设法削弱甚至切断调查结论与后续行为之间的联系,更要正确把握贸易壁垒调查制度与多边纪律之间关系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