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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将我国国土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基于公共财政视角,中央财政应当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居民进行生态补偿。本文结合云南实际情况,通过分析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在实施生态补偿功能时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实现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