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4月10日至13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涪陵区、渝中区、大足区、三峡博物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一并检查了《重庆市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雅棠为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此次检查的重点为:文物安全情况,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关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