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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至上是商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社会整体利益至上是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商法基本价值取向形成的经济原因是商品经济,其形成的社会原因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经济法基本价值取向形成的经济原因是社会化大生产,其形成的理论基础是19世纪末的法哲学和现代经济学理论。商法与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的协调,共同促进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