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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关于目前国有小企业在代理机制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已在《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必须改革产权代理机制》一文(见《中国商办工业》2000年第二期)中作了探讨。如何尽快改变这种代理机制,形成一种新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国有小企业产权代理组织结构,已是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课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