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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和经营商纷纷抢摊上海。外地来沪企业的经营形式多样,较多的是办小型企业。然而,不少法人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在经营管理上也存在着种种问题,主要表现为:1.法制观念淡薄,纳税意识不强。外省市来沪小型企业以开设窗口,经营本行业产品为主要业务的居多。作为派出机构或个人承包者,不少人一旦脱离了企业管理的约束,便放任自流,我行我素。有的经营者不是以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志,不能按月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有的经营者“赶鸭子上架”,在经营项目或经营渠道还未打开或落实到位,就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