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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关系到当地经济发展。本文对娄底市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的信用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进行了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娄底市金融生态环境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发展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2.7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4.0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16-02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机构运行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包括金融资源中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法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以及金融理论、金融意识、金融道德、金融文化,乃至衍生、派生、附带、变幻的各类金融附加、升级和换代;涵盖着任何一种金融资源的研究、开发、营销、利用、反馈、再生等金融实践全过程。金融生态环境处于金融生态的末端和枝梢,对整个金融生态的影响是基础性的,金融生态环境直接影响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流向 ,进而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娄底市围绕创建金融生态模范城市目标,深入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了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娄底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现状
笔者对娄底市2009年所辖4县(市)金融生态状况进行了评估,主要是根据《湖南省金融生态考核评价指标》和《湖南省人民银行系统金融稳定工作要点》的要求,对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进行了摸底评估。
由表1可以看出,县域金融生态包括经济基础X1、司法环境X2、行政环境X3、信用环境X4和金融服务环境X5等5个要素。各要素在金融生态中的重要性不同:信用环境所占权重最大,达33.69%;经济基础的权重仅次于信用环境,为26.73%;法治环境权重稍次,为18.86%;金融服务环境权重为10.48%;行政环境权重为10.24%。根据以上指标体系和权重比例,对娄底市所属各县市金融生态分析如下:

二、存在的问题
第一,娄底市所辖四县市信用环境较5年前有所改善,但还要改进。从表2中看出,信用环境最好的是新化县,其得分也只有72.5,其他各县市大体情况差不多,娄底市的整体信用环境不佳。在信贷活动中,中小企业违约情况时有发生,企业失信行为依然存在。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力度亟待加大,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完善和落实,信用信息采集有待各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支持配合,信用产品推广力度有待加大。可以说,信用不佳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提高了交易成本,加大了金融风险。

第二,金融市场发育刚刚起步,还不具备良好的金融自我调节机制。融资渠道、融资结构、金融资源、供求关系都有待完善或扩充,金融自我调节机制还很贫乏。从目前情况看,娄底市金融市场发育仍然不充分,市场分割严重、融资结构不平衡、金融资源供求失衡,市场过度竞争和政府过度管制并存等现象普遍存在。这影响了金融自我调节系统作用的发挥。
第三,法制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产生的问题也多样化,许多问题与法制建设的滞后有一定关系。比如: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着待遇不平等问题,产权制度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经调查,双峰和新化的民商事案件结案率分别为93.3%和90%,而民商事案件的执结率分别为71%和70%,涟源市的金融案件执结率为82%,比其他几个县市偏低,县域司法环境建设力度并不均衡。调查结果表明,金融机构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违约贷款所支付成本费用过高,金融胜诉案件的执结率普遍不高等现状没有根本改观,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第四,民间资本急需规范。近些年来,娄底市民间融资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并已渗透到各个投资领域。民间融资解决了金融机构规则以外的市场空白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类似于吉首市的高额高息集资事件,对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同时,也滋生了高利贷、诈骗和变相吸存等违法行为,给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带来了严重冲击,急需进一步的规范和引导。
三、对策建议
1、加强信用建设。宣传教育是第一步,不断提高金融知识普及度,优化信用环境,深入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比活动,给予信用好的企业和法人单位以信贷、年检、税收服务等方面的优惠,营造金融诚信的社会风气。同时打击不信用行为。对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各级政府机构、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同时采取措施,新闻媒体应及时曝光,为打造诚信金融造势。推动企业信用担保,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信用体系。
2、不断深化金融创新,健全金融调控体系。深化金融创新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规范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与发展。健全金融调控体系,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继续加强对资本流入的引导和管理,建立有序可控的资本流出机制。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机制,防范跨市场、跨系统风险。
3、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对有关的法律条文进行梳理,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修改。政府不仅要维护金融机构的金融债权,也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不断强化司法公正,提高效率和执行率。
4、规范管理民间融资,为民间资本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和市场环境。对民间借贷的借据、合同契约进行规范,促其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对民间融资特别是有组织的民间金融活动加强监管,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投资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合理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高科技、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和项目,解决企业资金不足问题。
四、结语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制订切合实际的金融改革实施方案,从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化金融创新、有效规范民间融资等多方面合理配置的角度,共同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为保障娄底市区域经济更加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云馨)
参考文献:
[1] 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EB/OL].http://finance.stockstar.com/GA2005110200081548.shtml
[2] 2009年度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报告[EB/OL].http://www.cj.hnloudi.gov.cn/cjyj/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0
[3] 陈翊.完善我国金融生态法律制度的思考[J].消费导刊,2008,(02):6.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发展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2.7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4.0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16-02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机构运行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包括金融资源中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法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以及金融理论、金融意识、金融道德、金融文化,乃至衍生、派生、附带、变幻的各类金融附加、升级和换代;涵盖着任何一种金融资源的研究、开发、营销、利用、反馈、再生等金融实践全过程。金融生态环境处于金融生态的末端和枝梢,对整个金融生态的影响是基础性的,金融生态环境直接影响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流向 ,进而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娄底市围绕创建金融生态模范城市目标,深入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了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娄底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现状
笔者对娄底市2009年所辖4县(市)金融生态状况进行了评估,主要是根据《湖南省金融生态考核评价指标》和《湖南省人民银行系统金融稳定工作要点》的要求,对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进行了摸底评估。
由表1可以看出,县域金融生态包括经济基础X1、司法环境X2、行政环境X3、信用环境X4和金融服务环境X5等5个要素。各要素在金融生态中的重要性不同:信用环境所占权重最大,达33.69%;经济基础的权重仅次于信用环境,为26.73%;法治环境权重稍次,为18.86%;金融服务环境权重为10.48%;行政环境权重为10.24%。根据以上指标体系和权重比例,对娄底市所属各县市金融生态分析如下:

二、存在的问题
第一,娄底市所辖四县市信用环境较5年前有所改善,但还要改进。从表2中看出,信用环境最好的是新化县,其得分也只有72.5,其他各县市大体情况差不多,娄底市的整体信用环境不佳。在信贷活动中,中小企业违约情况时有发生,企业失信行为依然存在。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力度亟待加大,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完善和落实,信用信息采集有待各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支持配合,信用产品推广力度有待加大。可以说,信用不佳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提高了交易成本,加大了金融风险。

第二,金融市场发育刚刚起步,还不具备良好的金融自我调节机制。融资渠道、融资结构、金融资源、供求关系都有待完善或扩充,金融自我调节机制还很贫乏。从目前情况看,娄底市金融市场发育仍然不充分,市场分割严重、融资结构不平衡、金融资源供求失衡,市场过度竞争和政府过度管制并存等现象普遍存在。这影响了金融自我调节系统作用的发挥。
第三,法制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产生的问题也多样化,许多问题与法制建设的滞后有一定关系。比如: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着待遇不平等问题,产权制度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经调查,双峰和新化的民商事案件结案率分别为93.3%和90%,而民商事案件的执结率分别为71%和70%,涟源市的金融案件执结率为82%,比其他几个县市偏低,县域司法环境建设力度并不均衡。调查结果表明,金融机构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违约贷款所支付成本费用过高,金融胜诉案件的执结率普遍不高等现状没有根本改观,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第四,民间资本急需规范。近些年来,娄底市民间融资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并已渗透到各个投资领域。民间融资解决了金融机构规则以外的市场空白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类似于吉首市的高额高息集资事件,对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同时,也滋生了高利贷、诈骗和变相吸存等违法行为,给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带来了严重冲击,急需进一步的规范和引导。
三、对策建议
1、加强信用建设。宣传教育是第一步,不断提高金融知识普及度,优化信用环境,深入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比活动,给予信用好的企业和法人单位以信贷、年检、税收服务等方面的优惠,营造金融诚信的社会风气。同时打击不信用行为。对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各级政府机构、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同时采取措施,新闻媒体应及时曝光,为打造诚信金融造势。推动企业信用担保,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信用体系。
2、不断深化金融创新,健全金融调控体系。深化金融创新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规范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与发展。健全金融调控体系,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继续加强对资本流入的引导和管理,建立有序可控的资本流出机制。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机制,防范跨市场、跨系统风险。
3、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对有关的法律条文进行梳理,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修改。政府不仅要维护金融机构的金融债权,也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不断强化司法公正,提高效率和执行率。
4、规范管理民间融资,为民间资本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和市场环境。对民间借贷的借据、合同契约进行规范,促其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对民间融资特别是有组织的民间金融活动加强监管,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投资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合理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高科技、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和项目,解决企业资金不足问题。
四、结语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制订切合实际的金融改革实施方案,从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化金融创新、有效规范民间融资等多方面合理配置的角度,共同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为保障娄底市区域经济更加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云馨)
参考文献:
[1] 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EB/OL].http://finance.stockstar.com/GA2005110200081548.shtml
[2] 2009年度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报告[EB/OL].http://www.cj.hnloudi.gov.cn/cjyj/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0
[3] 陈翊.完善我国金融生态法律制度的思考[J].消费导刊,200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