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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是建设单位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本文从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阶段分别指出了现阶段县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关键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造价管理 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是工程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但目前大部分建设单位更多的都是关注质量、安全和进度,对造价控制普遍不太重视,建设过程中造价失控的现象普遍存在。
在近几年日益增加建设投资背景下,从“筹资”到“愁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也陷入了资金紧张的局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有效地控制造价也渐渐成了各级政府领导以及各有关部门关注的焦点。在此,结合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谈几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看法。
一、勘察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勘察设计阶段问题主要表现在:设计趋于保守,增加无效投资的现象越来越多;设计缺乏深度,施工过程中变更频繁;设计与施工脱节,导致工程返工。前期勘察设计工作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70%以上,勘察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造价、工期和质量;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以降低工程造价10%左右。目前很多建设单位对此不够重视,因勘察设计责任不明确、周期短、费用较低等因素,造成勘察工作量、责任心不足,设计粗糙、达不到应有的深度,将很多问题留到施工阶段,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频繁,容易发生重大变更,竣工结算造价超预算比例很大。
个人建议,在科学合理确定勘察设计工期和费用的前提下,通过明确责任和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要求,与勘察设计费用挂钩,做到按勘察设计合同落实奖罚措施,促使勘察设计单位做到细心勘察、精心设计;同时,在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组织设计文件实质性审查,通过合理设计、优化设计将工程造价适当降低。前期勘察、设计工作扎实、细致,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和控制造价,是控制工程总造价的关键。
二、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1、规范招标文件文件
招标文件是合同订立的主要依据,合同条款是否严谨性直接影响工程最终的结算造价。编制好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在组织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地方。目前,不少地方流行自编各市各县的地方版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标准化程度低,适应行业特点的招标文件范本比较缺乏。在某些招标文件中,更多的是关注评标方法,而忽略合同主要条款合理性、合法性。一些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粗糙,文字表述不严密甚至出现低级错误, 如合同条款表达歧义、前后表述不一样甚至自相矛盾;总价合同中对合同范围约定不是非常明确;清单招标自主报价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对不平衡报价进行约束的条款。同时,在近几年建设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常出现主要材料价格大幅涨落或政策性调整。现状的招标文件中,有的考虑风险,有的没有考虑风险。不考虑风险时,导致主材大涨大落时结算不合理;考虑风险时,部分项目风险范围及超出风险范围的调整方法和标准不明确。
个人认为,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一要点是一定要采用标准文件,各行有各行的标准范本,应区别行业使用,不能牛头马面乱套用。招标文件的用词、用于一定要准确无误,表述清楚,禁止使用有可能出现歧义的语言,防止出现不同理解。其次,应根据合同形式以及项目特点合理编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必须明确合同价所对应的图纸具体版本且设计图纸应详细而全面,图纸范围不是十分清楚的,对于内容和数量应辅以准确的文字说明;对于自主报价清单计价项目,应对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约束,而不应将该隐患留在合同签订等其它环节处理,以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风险范围及准确表述超出风险范围的具体调整方法,对可能产生不能理解的地方都要加以明确。在招标文件中科学合理的约定合同条款,是控制工程总造价的重要基础之一。
2、合理编制和审核招标预算
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控制价预算是结算最基础的依据。预算编制不准确,错、漏项较多,如某市政道路项目,重复计价水泥稳定碎石的主材单价,造成严重的资金浪费;目前审核费用计算以审减额为基数,造成预算审核不客观,只审减不审增,该增加的没有增加,不该减少的却不合理的减少了;同时,审核后的预算仅有审核简要说明,无预算编制说明,不清楚预算编制时具体内容是按何标准计算的。预算编制、审核不准确、不客观,可能会造成工程未施工就要变更,导致工程变更增多和资金损失浪费;竣工结算时也会出现较大争议。
个人建议,明确工程预算编制、审核的责任和奖惩办法,从制度上规范预算编制准确性和审核客观性;调整预算审核费用结算方式,使审核单位不以审减为主要目的,该增的增、该减的减,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工程预算编制、审核准确、客观,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工程变更和资金损失浪费,是控制工程总造价的又一重要基础。
三、合同签订阶段的造价控制
实际工作中,少数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如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补充合同更改主合同实质性条款。这些不規范的合同均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同时也容易隐藏很多猫腻;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按照对其最有利的执行,不规范的合同大部分可能会造成造价增加。同时合同条款表述不正确,责任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对等,调整的原则与范围、履行等重要内容含糊不清,也为后期合同管理埋下隐患。
个人建议,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应严格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法律法规签证合同,确保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要一致,如结算方式、工期、质量等;补充合同不能更改主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只能对主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充。提高合同管理理念,切实重视施工合同,利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合同方式处理经济关系,避免以行政管理取代合同管理。
四、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要控制工程造价,就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实施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变更(含签证),如前期勘察设计、预算编审工作比较完善时,施工阶段变更则不会很大。应建立严格的、切实可行的较大工程变更的论证、审批制度,该制度不应过于繁琐,履行变更手续也不至于会影响工程进度,否则实际遇到变更时,会出现现场先施工甚至施工完成,然后再报变更,变更已成既定事实,变更论证及报批成为走形式。履行程序不够到位,易造成造价失控。
个人建议,在完善勘察设计、预算编审的基础上,加强变更、签证控制,严格按程序变更,禁止先施工后变更,确保程序履行到位,以便有效控制造价和减少滋生腐败的漏洞;同时还应确保履行变更程序对工程实施影响较小,做到造价、进度两不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对于合同、计量计价的规定并不是很清楚,所以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尽量多收集、留存隐蔽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五、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环,竣工结算应是对整个项目工程实际造价的真实反映,也是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控制工程造价能力的反映。尽管各方对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都最为关心,但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高估冒算时有发生。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收集整理变更、签证和影像资料,加强竣工图审核使之与实际相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结算方式进行竣工结算申报,并加强对竣工结算的初审工作。由审计机关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安排业务能力和作风都过硬的审计人员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确保竣工结算是对整个项目工程实际造价的真实反映。
结束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必须从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全过程控制,才能做到省钱、优质、高效。积极吸收和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具体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建立具有符合各县县情的造价管理模式,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姚新宇等,高校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教育与经济,2011,
[2]单金土,甲方在建筑工程预算造价管理的建议措施,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3
[3]阮立娟,土建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分析,价值工程,2014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是工程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但目前大部分建设单位更多的都是关注质量、安全和进度,对造价控制普遍不太重视,建设过程中造价失控的现象普遍存在。
在近几年日益增加建设投资背景下,从“筹资”到“愁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也陷入了资金紧张的局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有效地控制造价也渐渐成了各级政府领导以及各有关部门关注的焦点。在此,结合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谈几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看法。
一、勘察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勘察设计阶段问题主要表现在:设计趋于保守,增加无效投资的现象越来越多;设计缺乏深度,施工过程中变更频繁;设计与施工脱节,导致工程返工。前期勘察设计工作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70%以上,勘察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造价、工期和质量;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以降低工程造价10%左右。目前很多建设单位对此不够重视,因勘察设计责任不明确、周期短、费用较低等因素,造成勘察工作量、责任心不足,设计粗糙、达不到应有的深度,将很多问题留到施工阶段,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频繁,容易发生重大变更,竣工结算造价超预算比例很大。
个人建议,在科学合理确定勘察设计工期和费用的前提下,通过明确责任和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要求,与勘察设计费用挂钩,做到按勘察设计合同落实奖罚措施,促使勘察设计单位做到细心勘察、精心设计;同时,在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组织设计文件实质性审查,通过合理设计、优化设计将工程造价适当降低。前期勘察、设计工作扎实、细致,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和控制造价,是控制工程总造价的关键。
二、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1、规范招标文件文件
招标文件是合同订立的主要依据,合同条款是否严谨性直接影响工程最终的结算造价。编制好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在组织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地方。目前,不少地方流行自编各市各县的地方版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标准化程度低,适应行业特点的招标文件范本比较缺乏。在某些招标文件中,更多的是关注评标方法,而忽略合同主要条款合理性、合法性。一些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粗糙,文字表述不严密甚至出现低级错误, 如合同条款表达歧义、前后表述不一样甚至自相矛盾;总价合同中对合同范围约定不是非常明确;清单招标自主报价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对不平衡报价进行约束的条款。同时,在近几年建设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常出现主要材料价格大幅涨落或政策性调整。现状的招标文件中,有的考虑风险,有的没有考虑风险。不考虑风险时,导致主材大涨大落时结算不合理;考虑风险时,部分项目风险范围及超出风险范围的调整方法和标准不明确。
个人认为,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一要点是一定要采用标准文件,各行有各行的标准范本,应区别行业使用,不能牛头马面乱套用。招标文件的用词、用于一定要准确无误,表述清楚,禁止使用有可能出现歧义的语言,防止出现不同理解。其次,应根据合同形式以及项目特点合理编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必须明确合同价所对应的图纸具体版本且设计图纸应详细而全面,图纸范围不是十分清楚的,对于内容和数量应辅以准确的文字说明;对于自主报价清单计价项目,应对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约束,而不应将该隐患留在合同签订等其它环节处理,以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风险范围及准确表述超出风险范围的具体调整方法,对可能产生不能理解的地方都要加以明确。在招标文件中科学合理的约定合同条款,是控制工程总造价的重要基础之一。
2、合理编制和审核招标预算
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控制价预算是结算最基础的依据。预算编制不准确,错、漏项较多,如某市政道路项目,重复计价水泥稳定碎石的主材单价,造成严重的资金浪费;目前审核费用计算以审减额为基数,造成预算审核不客观,只审减不审增,该增加的没有增加,不该减少的却不合理的减少了;同时,审核后的预算仅有审核简要说明,无预算编制说明,不清楚预算编制时具体内容是按何标准计算的。预算编制、审核不准确、不客观,可能会造成工程未施工就要变更,导致工程变更增多和资金损失浪费;竣工结算时也会出现较大争议。
个人建议,明确工程预算编制、审核的责任和奖惩办法,从制度上规范预算编制准确性和审核客观性;调整预算审核费用结算方式,使审核单位不以审减为主要目的,该增的增、该减的减,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工程预算编制、审核准确、客观,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工程变更和资金损失浪费,是控制工程总造价的又一重要基础。
三、合同签订阶段的造价控制
实际工作中,少数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如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补充合同更改主合同实质性条款。这些不規范的合同均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同时也容易隐藏很多猫腻;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按照对其最有利的执行,不规范的合同大部分可能会造成造价增加。同时合同条款表述不正确,责任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对等,调整的原则与范围、履行等重要内容含糊不清,也为后期合同管理埋下隐患。
个人建议,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应严格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法律法规签证合同,确保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要一致,如结算方式、工期、质量等;补充合同不能更改主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只能对主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充。提高合同管理理念,切实重视施工合同,利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合同方式处理经济关系,避免以行政管理取代合同管理。
四、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要控制工程造价,就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实施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变更(含签证),如前期勘察设计、预算编审工作比较完善时,施工阶段变更则不会很大。应建立严格的、切实可行的较大工程变更的论证、审批制度,该制度不应过于繁琐,履行变更手续也不至于会影响工程进度,否则实际遇到变更时,会出现现场先施工甚至施工完成,然后再报变更,变更已成既定事实,变更论证及报批成为走形式。履行程序不够到位,易造成造价失控。
个人建议,在完善勘察设计、预算编审的基础上,加强变更、签证控制,严格按程序变更,禁止先施工后变更,确保程序履行到位,以便有效控制造价和减少滋生腐败的漏洞;同时还应确保履行变更程序对工程实施影响较小,做到造价、进度两不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对于合同、计量计价的规定并不是很清楚,所以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尽量多收集、留存隐蔽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五、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环,竣工结算应是对整个项目工程实际造价的真实反映,也是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控制工程造价能力的反映。尽管各方对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都最为关心,但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高估冒算时有发生。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收集整理变更、签证和影像资料,加强竣工图审核使之与实际相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结算方式进行竣工结算申报,并加强对竣工结算的初审工作。由审计机关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安排业务能力和作风都过硬的审计人员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确保竣工结算是对整个项目工程实际造价的真实反映。
结束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必须从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全过程控制,才能做到省钱、优质、高效。积极吸收和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具体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建立具有符合各县县情的造价管理模式,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姚新宇等,高校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教育与经济,2011,
[2]单金土,甲方在建筑工程预算造价管理的建议措施,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3
[3]阮立娟,土建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分析,价值工程,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