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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年,是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恢复和发展的70年,是西方公司法理论与中国经济实践有机结合的70年,是全国层面与地方层面的公司立法活动相互促进的70年,也是中国公司法由被动移植到积极创新的70年,更是中国公司法在世界公司法舞台上崭露头角、孕育潜在世界影响力和领导力的70年。简言之,新中国成立以后的70年,是公司法在中华大地复苏与变革的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