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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解放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国营生产企业的流动资金定额由各级财政部门核定拨给,超过定额的流动资金需要,由银行发放超定额贷款解决。一般来说,财政部门拨给的定额流动资金,约占企业全部定额流动资金的70%左右。 1983年国务院决定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后,地方国营新扩建企业竣工投产时所需的流动资金来源的问题开始暴露出来了。财政部门强调,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