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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出,一二年级的学生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者其他声音材料合奏或为歌曲伴奏,通过学习常见的课堂打击乐器,参与演奏活动,能够听辨乐器的音色,并能用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声音。随后在2012年苏少版音乐教材中就新增了常见课堂乐器(图例和使用的图形符号),其中在二年级上册的书中就提到了铝板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