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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名牌的创造、认定、保护和发展的种种问题,探讨了企业的行为方式和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的政策选择。名牌是由企业生产和创造的,是由市场和消费者评判和认定的,政府既不是创造名牌的主体,也不是评判名牌的考官。但是,城市的经济技术条件和政策环境,是创造和发展名牌的重要条件,政府在创保名牌中的首要任务,是要同各种闭关锁国和地区保护政策作斗争,二是要同各种假冒名牌的侵权行为作斗争。名牌扩张的有效途径是通过企业并购、产权交易和定牌生产等办法,实现产业整合和企业重组,这是企业的选择和决策。政府应当确立市场选择优于政府选择的理念,为企业创保名牌扫除障碍,铺路开道。解决创保名牌的资金困难,既要寄希望于金融体制改革也要依靠企业本身的制度创新,实行股份集资、债券筹资和中外合资等,发展资本运营。政府的财税政策不应一般地减税免税,而应对企业利润用于研究开发和创造名牌再投资的部分减免所得税,同时取消各种摊派、“捐赠”,规范政府的财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