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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过程中,各地要坚持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考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需要,合理安排好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规划管理基本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