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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GB5817-86对我局某水泥厂粉尘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程度做了分级调查与研究,其结果表明,在23个主体作业场所中0-I级13个,占56.5%,Ⅱ-Ⅲ级10个,占43.5%。据此,今后重点应放在危害程度Ⅱ-Ⅲ级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改善,其次是I级,对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在缩短健康检查周期的同时应重点加强个人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