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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启迪,享受阅读的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既是读书者,又是引导者。引导学生进行愉悦的阅读,使学生在读中想,在读中悟,在读中乐,真正体现阅读教学在课堂实践中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