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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方贡元,1991年任广西宁明县县委书记,1995年起先后任原南宁地委副书记、柳州地委副书记。据查,方受贿折合人民币49.93万元、美金1000元.非法占有企业财产5万元。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闭振联,1993年起任宁明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2002年9月任原南宁地区司法局局长。据查,闭收受贿赂计人民币75.94万元、美金3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9万元的手表一块。2003年9月15日南宁地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汪湜波.1992年起任宁明县副县长、副书记、县长,1997年任天等县委书记,2002年9月起任横县县委书记。据查,汪收受贿赂人民币计69.5万元、美金6000元。2005年10月28日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欧拥军,1998年起任宁明县委副书记、县长,2002年9月任南宁地区科协党组书记、主席,根据已查实的情况,欧涉嫌收受贿赂31万元,该案已移交广西自治区检察院。2004年3月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