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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进一步加强推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的管理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自治区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领导小组“三项工作”办公室第3次会议“关于财政厅会同监察厅、审计厅,共同组织在全疆范围内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的决定,向全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发出了对2002年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这一次全面检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区顺利实施,推动政府采购制度能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和促进政府采购政策、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