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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低水平”的。这是根据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比较低、财政和企业承受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国务院的《决定》对一些特殊人群的医疗待遇问题,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没有把这些规定纳入到整个医疗保险体系、甚至社会保障体系中去考虑。实际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职业与不同收入水平的社会成员,对医疗保险的需求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