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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关于银行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145号),规定“担保机构资本金应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必须是实缴资本”。庆阳市一家股份制担保公司实收资本1千万元人民币,自2006年8月成立以来未能实现一笔贷款担保,各家银行均以担保公司资本金达不到银监会规定为由,拒绝与其业务合作。银监会这一政策.限制了信用担保业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