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违反社会公德之给付能否请求返还——对《合同法》第58条的完善

来源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ala6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尊重社会公德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现实中,内容与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却可能由于订立合同的原因违反社会公德导致合同无效。无效即意味着合同失去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但是基于该类无效合同所为之给付能否请求返还呢,合同法并未给出明确答案,该问题殊值探讨。
其他文献
许多论者在报刊上谈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时,基本上是就一个相对独立的范畴发表意见.离开"统一论"的观念来考虑问题,容易产生片面性.必须正确处理理论研究与立足实践、研究历史
果实上的生理性病害在番茄栽培中普遍存在,对产量及品质造成很大的影响.番茄果实的生理病害主要有下列几种.
锌是蔬菜生长发育必须的微量元素之一,许多蔬菜施用锌肥后都有明显的增产效果.花椰菜、甜菜、菠菜、大白菜、番茄、茄子、萝卜、洋葱以及豆科蔬菜,均为喜锌蔬菜,施用锌肥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