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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清末时一些智者对西方工业帝国“术”的喃喃追崇,30多年前新中国向西方世界敞开国门时,流露的则是对发达国家“道”的孜孜膜拜。但是,政治的“人民”向法律的“公民”的过渡,虽然以强大的启蒙力量呼唤了国人一个世纪,但终因对“道”的欲迎还拒和对“术”的胡吃海塞,使中国一些“公民”不得不在特别国情影响下,于很多领域被异化为顺民、昏民和戾民,以及本期“本刊策划”语境下的全责公民。
说来那是一个令人叹息的开头。在假冒伪劣星火渐起,于今呈燎原之势的30余年,懒得或无法应对的某些部门和社会,唯一擅做的,是把对假币、假酒、致癌大米、三鹿牛奶的鉴别方式,不知疲倦地传授给每一位消费者。心理暗示加偷梁换柱,其曲晦之意无非是:当你再被假冒伪劣侵扰时,某些部门和社会固然也会诺诺道歉,但最大责任还要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谁让你不会鉴别假冒伪劣呢?不会鉴别,又怎能不受伤害呢?
不怪某些部门和社会,怪只怪民众没有高超的学识、眼力和手感。又一声叹息,刚刚从政治上的“人民”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公民”,还没来得及品味法定权利,我们就被悄悄地异化了。全责公民,这一对政府来说性价比极高的帽子,就这样历史性地戴在了我们头上。
也罢,就全责公民好了。全责公民中不乏“刁民”:你们既然强加给我“全责”之身,那我就主动赋予自己“问责”之权。仰仗于互联网的自由、开放和影响,某些部门的行为只要稍稍偏离规制,“刁民们”便会将行为人暴晒于互联网。或许是出于维稳的考虑,这种问责多少也会促成上级的问责,替罪羊也好,替罪狼也罢,于此便雨后春笋,比比皆是了。
在权力没有关进笼子时,政府大体要围绕权力和利益思考、运作。政府由权力型向服务型的转化,现在虽已初现亮色,但在一些部门,历史的惯性仍旁若无人。既要继续享受权力,又要避免公民问责,谓之权力运用零风险,便在这种夹缝的紧逼中,以向民众负责的名义,春暖花开。
于是,规则、程序的繁文之上又添缛节:我为你服务,你必须提供所有相关和不相关的证明;这正是他们的机巧:办事有风险,从踏进办事大厅那刻起,你就要全面、无条件、披星戴月地担当,以换取最后的零风险。但这是他们的零风险,不是民众的。民众那边,办事成本陡然增大。
为民众服务时一旦暗度陈仓,权力享受就跃然纸上了。这时,服务就畸变成了责任转嫁;全责公民不过是被强制着披上了一件西装的犬儒。
在权力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化的大势中,政府身姿无疑是在顺风飞扬,但我们不能因此无视固着在一些政府部门裤脚上的哪怕一丝丝脏迹。这正是当期“本刊策划”的立意:公民权利就是政府责任。从来没有零风险的责任。服务是对公民的服务,规制是对政府的规制——不是相反。
说来那是一个令人叹息的开头。在假冒伪劣星火渐起,于今呈燎原之势的30余年,懒得或无法应对的某些部门和社会,唯一擅做的,是把对假币、假酒、致癌大米、三鹿牛奶的鉴别方式,不知疲倦地传授给每一位消费者。心理暗示加偷梁换柱,其曲晦之意无非是:当你再被假冒伪劣侵扰时,某些部门和社会固然也会诺诺道歉,但最大责任还要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谁让你不会鉴别假冒伪劣呢?不会鉴别,又怎能不受伤害呢?
不怪某些部门和社会,怪只怪民众没有高超的学识、眼力和手感。又一声叹息,刚刚从政治上的“人民”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公民”,还没来得及品味法定权利,我们就被悄悄地异化了。全责公民,这一对政府来说性价比极高的帽子,就这样历史性地戴在了我们头上。
也罢,就全责公民好了。全责公民中不乏“刁民”:你们既然强加给我“全责”之身,那我就主动赋予自己“问责”之权。仰仗于互联网的自由、开放和影响,某些部门的行为只要稍稍偏离规制,“刁民们”便会将行为人暴晒于互联网。或许是出于维稳的考虑,这种问责多少也会促成上级的问责,替罪羊也好,替罪狼也罢,于此便雨后春笋,比比皆是了。
在权力没有关进笼子时,政府大体要围绕权力和利益思考、运作。政府由权力型向服务型的转化,现在虽已初现亮色,但在一些部门,历史的惯性仍旁若无人。既要继续享受权力,又要避免公民问责,谓之权力运用零风险,便在这种夹缝的紧逼中,以向民众负责的名义,春暖花开。
于是,规则、程序的繁文之上又添缛节:我为你服务,你必须提供所有相关和不相关的证明;这正是他们的机巧:办事有风险,从踏进办事大厅那刻起,你就要全面、无条件、披星戴月地担当,以换取最后的零风险。但这是他们的零风险,不是民众的。民众那边,办事成本陡然增大。
为民众服务时一旦暗度陈仓,权力享受就跃然纸上了。这时,服务就畸变成了责任转嫁;全责公民不过是被强制着披上了一件西装的犬儒。
在权力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化的大势中,政府身姿无疑是在顺风飞扬,但我们不能因此无视固着在一些政府部门裤脚上的哪怕一丝丝脏迹。这正是当期“本刊策划”的立意:公民权利就是政府责任。从来没有零风险的责任。服务是对公民的服务,规制是对政府的规制——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