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东吴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26年,为中国现存最早培养法学高层次人才的大学。其开创的历史条件有:西学东渐、对高层次法学人才的社会需求、有利的地理位置、出色的师资队伍、成熟的本科教育、重视的领导、完善的图书馆建设、一流的学术刊物等。它为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进一步扩大了东吴法学在近代及当代中国法学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