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风险刑法是应对社会不断增多的风险所形成的刑法话语体系,其对传统刑法的构造理论进行了革命性的颠覆,表现在行为结构的错位、法益内涵的虚置,以及责任主义的嬗变上,因而风险刑法的本质只是回应国民惴惴不安心情的社会治理的暴力工具,对于社会中存在的部分风险,或许其他部门法的规制会是一条相对合理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