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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日前由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杭州市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是我国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體的国家级湿地公园。目前,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西湖区和余杭区对各自辖区内的区域进行保护和管理。在行政区划未作调整的情况下,条例尊重现行保护管理体制,规定市人民政府设立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机构。
条例对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建设提出要求,规定“湿地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遵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按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同时明确“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内建设项目的高度、体量等,应当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湿地公园的各项规划,与湿地公园景观和环境相协调。”条例规定了具有西溪特色的保护措施,规定“湿地公园内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区域,应当按照《湿地公约》的要求,严格进行保护”;规定“湿地公园内的桑基鱼塘、柿基鱼塘、竹基鱼塘等地形地貌应当予以保护”。条例还规定了湿地公园日常管理措施,如明确不利于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保护的禁止性行为,规定车辆和船舶在湿地公园行驶、停放规则等。褚福宝
杭州市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是我国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體的国家级湿地公园。目前,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西湖区和余杭区对各自辖区内的区域进行保护和管理。在行政区划未作调整的情况下,条例尊重现行保护管理体制,规定市人民政府设立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机构。
条例对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建设提出要求,规定“湿地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遵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按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同时明确“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内建设项目的高度、体量等,应当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湿地公园的各项规划,与湿地公园景观和环境相协调。”条例规定了具有西溪特色的保护措施,规定“湿地公园内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区域,应当按照《湿地公约》的要求,严格进行保护”;规定“湿地公园内的桑基鱼塘、柿基鱼塘、竹基鱼塘等地形地貌应当予以保护”。条例还规定了湿地公园日常管理措施,如明确不利于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保护的禁止性行为,规定车辆和船舶在湿地公园行驶、停放规则等。褚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