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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学生应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统一地获得进步,这显然极大地深化了课程目标的意蕴。但目前课程改革实践中出现了或可能出现一些与之偏离的现象,比如肢解课程目标的统一要求、“无理由”的“求知”企求等等,而课程中的“人”与知识的关系偏颇则是导致这些现象的深层原因。因此,让人回归到课程的中心地位,课程内容在考虑知识的同时还考虑并凸现蕴涵其中的能感动和激励学生的人性因素,才能体现新课程目标精神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