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仰及其缺失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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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有积极与消极之分,法治的实现所要求的守法不是简单的服从,而是一种民众发自内心的主动的从法、护法精神,即一种对法的虔诚的信仰,这也是法治化的“软件”支持。从公众对法律的服从上升为公众对法的信仰的过程恰是法治化实现过程的精神动力,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趋势,而我国目前洁治建设所缺乏的恰恰是这一动力支撑。本文试图从这一角度入手,通过论述从服从到信仰这一过程的必要性来分析我国存在的法律信仰缺失问题的原因从而对法治的实现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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