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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4号为提高我国棉花质量和棉纺织品出口竞争力,鼓励使用国产棉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供销总社、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了《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现发布实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农业部部长杜青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白立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