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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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自1993年实施至今,在司法实践中,公司法的职能已经逐渐从管理职能变成约束自治职能,虽然在目前公司法条文中,只有公司关联担保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没有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担保问题作出相应的规范,但是只要关联担保依旧属于民事范畴,应秉持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担保的有效性给予一定的认可,并对债权人的救济给出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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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自1993年实施至今,在司法实践中,公司法的职能已经逐渐从管理职能变成约束自治职能,虽然在目前公司法条文中,只有公司关联担保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没有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担保问题作出相应的规范,但是只要关联担保依旧属于民事范畴,应秉持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担保的有效性给予一定的认可,并对债权人的救济给出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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