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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陈俊生同志在为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而举行的省委党委扩大会议上说:党的各级领导人都应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群众有权批评各级领导人,包括党的最高领导人在内,批评的言词哪怕尖锐一些,也不能说是犯法。建议中央今后制定法律时增加这么一条:人民批评任何领导人郜是合法的,应受到法律保护,不能因此构成任何犯罪。要把“三不主义”(不打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