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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在科学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提升科技团体的道德水平和公信力,中国科协制定了《学会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09年9月7日经中国科协七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规范》明确了学会在加强科学道德建设中的责任、学会对会员的有效监督方式和中国科协对学会的监督方式。这是继中国科协2007年3月颁布实施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之后,科技界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净化学术风气的又一有力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