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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9日发布第39号公告。其是针对《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修订)》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目耥已于2008年12月15日起执行,即2008年12月15日及以后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进口设备一律按照调整后的《目录》执行。本刊自本期始陆续摘选刊出,以供有关读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