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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4年开始在镇江、九江试点后,逐步在全国40多个城市全面展开,2001年4月云南省也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主要在“统帐结合”和“低水平、广覆盖”的政策框架内,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采用后付制结算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后付制切合实际并且操作简便,但“事后监督”起不到有力的监督作用,变相为“医院开单,医保买单”,缺乏对医保基金支出的有效控制,无法防御基金风险.2003年始昆明市的参保职工和定点医疗机构急剧增多,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呈几何增长,已无法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后付制结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