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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水权交易制度下,不同用户之间的水权交易可能会减少交易双方之间河段、以及后续河段的留川水量。由于此第三者负效应的存在,水权交易一直难于应用与实施。本文设计了一套简单易行的水权交易比率制度。首先,政府规定各河段的最小留川水量需求;接着,根据留川水量需求决定各河段水权的初始分配,并根据交易双方用水的回流系数规定各用水者之间的交易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