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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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漓城的巷子都有些窄,青石板路在这秋雨繁密的时节有些湿滑。
   宋清风的画笔在白绸上点触、游走,忽而顿下来看着斜倚在床榻上的少女,他歪着脸思考了半刻,然后才将少女的五官仔细画好。
   画成,便扯着白绸重重地冲着画吹了口气,道:“成了。”
   榻上少女欢愉地跃了起来,楼板跟着晃悠悠颤了几颤。这壮硕的姑娘瞧了瞧画中苗条匀称的自己,精致五官搭配出一张美丽而陌生的脸,便满意地拿出一包银子,笑眯了一双本就不大的眼,道:“只有宋画师画得传神,之前那些家伙,各个把我画得又肥又丑。”
   “小姐窈窕有致,他们不止手拙,眼更拙。”宋清风满口奉承地谢礼出了门,满脸笑意便转成淡漠。院中芭蕉被雨打湿,墨绿阔大的叶片低低垂着。他的灰色长袍一直遮到脚面,一溜边溅满水渍。
   他宋清风也曾有宏伟的志向、远大的抱负,他要做中洲第一画师,将这片山河统统收进他的画卷,沧澜海天阙山,赤雪的冬夏岛的夜,漓城秋雨商州春晓,这广阔天地将成就一幅怎样壮丽无比的鸿篇巨制,只消想想,也为之振奋。
   这就是他的理想,他曾怀揣这份理想独自走天涯,走一路画一路,虽然清苦却无比自在满足。
   然而,现在的宋清风,不为理想而活。
   他背了画夹走出朱门府第,行在通往自家小院的湿窄巷子里。忽见对面走来两个公子,一紫一白,各有一番独特气质。三人狭路相逢,竟都不肯侧身让一步,于是杵在那里面面相觑。
   宋清风顿了下,微微低头,靠着墙角侧身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他便如那芭蕉叶,因这场场秋雨的打击,在人前姿态低微。他可以对任何人退避,可以向随意哪一个女子赔笑巴结,但无人察觉得到,颔首时他那望向地面的眼神是如何冰冷。
   俨然已是双面人,可无论哪一面,都不是原本的他。
   回到家中,那少女已坐在窗前等他,肩头落着只绿鹦鹉,一下下低头啄她手心里的小米。
   “末儿回来啦。”宋清风招呼了声,从怀里掏出银子递给她,“乾记的芙蓉饼可还好吃?”
   “香气有余,回味不足。”末儿嘟起了嘴,然后凑到他跟前问,“姐夫,今儿个画的又是哪家小姐啊?”她盯着他的画夹,看他佯装未闻地走进自己的书房,门从里面啪嗒落了锁。她气咻咻地过去砸门,“宋清风,我早晚能打开这把锁!”
   哪里是去吃芙蓉饼,宋清风也该知道,一直以来,她进进出出忙碌的,都是为了打开书房这把锁。可这并不是把普通的锁,锁住的也定不是普通的物事。
   宋清风的书房没有窗户,墙壁亦不是砖瓦,它像个铁皮箱子,当宋清风走进去时,他便像没进了另一个幽暗的世界,他将自己禁锢在这安全的堡垒中,安静地构筑着他的梦,眼含微笑。
   “姐夫,明天该是万虹节了,我定了位子,我们去赏虹吧。”末儿叹了口气,隔着墙壁喊他。
   里面沉默须臾,应了声好。
  2
   中洲有八景,其中漓城秋雨当属第一。
   而这漓城秋雨,赏的不单单是雨,更是挂满晴空的虹。
   此时正值初秋,冷雨微斜,路边的树叶是层次分明的红黄相接,靠近树心的位置仍残留着一圈绿,地面上浅浅一层落叶被雨水打得鲜亮,像铺了一地的波斯毛毯。
   万虹节是漓城里除了新年外最大的节日,逢上胜景,游人如织。然而今年的漓城却不比往年热闹,街上没了四面八方赶来赏雨的游人,连摆摊的小贩都少了七成。可也总有些人雅兴不减照来不误。
   一紫一白两个年轻男子正停在卖碗底香的小摊前,边品着漓城小吃边七七八八地聊着。
   那紫衣客官衣饰讲究,有几分纨绔相,却总挂着一脸笑容,像这世间随时随地都有事让他开心。他身后的白衣公子却与他恰恰相反,整个人淡淡的,目光空空,似对这周遭的一切全不在意。
   两人虽一前一后地站着,却也看不出究竟是同行还是陌路。
   “老板,这季节不该是漓城最热闹的时候吗?怎么连碗底香都不好卖了?”紫衣人不咸不淡地问,小摊主便话匣大开地答:“还不是那些怪事儿给闹的。”
   漓城近几年来颇不太平,出了双花盗,先是丢了几笔不菲的财宝,这两年里又接连死了几十个人,无一例外的,他们的五官都不见了。
   “那双花盗恁地心狠手辣,而且十分狡猾,官府通缉了这几年,也没能逮着。如今只期望着,一江春水和一水寒鸦两位侠士能够出现。听说这两个猎魂术师专替世间不平事出头,真希望快点来。”
   紫衣客官笑着付了银子。那笑容再不顽劣,却有几分厚重。
   越是混乱的年月,百姓便越需要这样传奇的英雄,他们如信仰一般存在,让生活于艰苦中的人们仍有一丝美好的希冀。所幸,这些传奇是真的。
   街旁稀疏的小摊子里忽而陆续发出惊叹,即使生意惨淡,人们仍会为这绝美的景色而露出笑容。秋雨朦朦,天尽头一点斜阳破云而出,透过树缝,漏进丝丝光线。那光映射着街两旁色彩缤纷的树叶,竟于雨中绽出彩虹,且不是单单一道。数十道彩虹横跨在街道上空,形成一道天然拱廊,七彩流光,如梦似幻。
   这才是漓城秋雨最迷人之处,也是天下人趋之若鹜的原因。有文人墨客称此景为“万虹当空”。于是便有了万虹节,这条街也因着往来赏景的游客而繁华著名起来,成了万虹长街。而长街上最好的酒家当数万虹楼,因它占着绝佳的赏虹位置。
   此时,万虹楼的临窗雅座里,苏末儿正拄脸望着窗外的虹廊,眉头轻轻蹙着,似仍在琢磨困扰她三年的难题。而她对面的宋清风却将目光落在虹廊下的稀疏人群里,逡巡着,慢慢也就涣散了。
  3
   三年前,胸怀大志的宋清风背着画夹游历中洲。正是初秋,为了赶上万虹当空的绝景,他这一路日夜兼程,脚底板不知磨了几多血泡,所幸终是在万虹节前一日到达漓城。
   已是黄昏,大小客栈早已住满了人,老板笑呵呵对他摆摆手,“小伙子,这时节,即便提前十天半月都不一定订得上一间房,何况你这临时抱佛脚的。不过尚有间头等天字房,客人临时退的,你要不要?”
   宋清风摇摇头道了谢,蹲在街边等待天明。莫说头等房,光是看了眼最普通大通铺的价码也足够撼人,这是旺季中最旺的一晚,客栈老板自然要把握商机,从另一种意义上诠释下“春宵一刻值千金”。
   宋清风并不觉得委屈,一路风餐露宿,这是他早已习惯的生活方式。天地一穹庐,只有自然之胸怀可以广纳天下寒士,不索报偿。雨却并不体恤,从后半夜便开始淅淅沥沥,带着秋季的凉意,打得他浑身哆嗦。或是这几天赶路实在累极,紧紧将画夹护在怀里,竟也能迷迷糊糊睡着过去。朦胧间听到两个女子的对话,唧唧喳喳鸟儿一样。
   一人道:“姐姐,这穷酸书生哪有什么值得偷的,我们早不做这种小偷小摸的事儿了,难道是姐姐看他相貌英俊,想趁机占他便宜?”她咯咯笑起来,却被另一女子打断,“我哪里是偷他的,我是送他件礼物。”
   “这有手有脚的,姐姐倒是偏心,这种人平日里我们可不帮衬的。”
   “末儿,走啦……”那温柔的嗓音须臾行远。
   他以为是做了场美梦,梦醒一切如泡影迸灭,清早却从怀里摸出包银子,沉甸甸亮晶晶,残留着女人香。漓城的天空仍旧秋雨绵绵,他握着那包银子傻愣愣看着彩虹一道道铺上天空,竟忘记拿出画板,调色研墨。恍惚回忆起一只细软的手碰触到胸口的感觉,如一只触角,搅醒他那片混沌的情感世界。
   一直以来,他的心中只有一份理想,家乡人笑他痴,说东城的某某已考得功名升官发财,西城的某某专替富人画画赚得盆满钵盈。他却非要画山画水,县老爷求一幅富贵牡丹也被撅回去,带一身文人又臭又硬的古怪脾气,年过二十仍旧不肯娶亲,变卖了家传的文房四宝孤身上路。真真是不肖子孙。
   然而,有理想的人是快乐的。在艰苦与孤独中可以坚守一份执著,目标明确地走下去,毫不彷徨毫不怯懦,这样的人生注定会与众不同。这几年的游历,他的山河图已完成小半,每每展开那画卷,他便有股自豪,即便无人赏识无人理解,亦会充满斗志。
   他一直如此简单,像忠于信仰的苦行僧。
   可是,一阵温柔的风却点醒了他对红尘的冀盼。
   他不懂这份冀盼该如何去追寻,于是心中一片莫可名状的失落。
   忽而间,赏虹的游人中有把似曾相识的嗓音传进耳中,他起身,踮起脚望过去,高悬于长街上空的千百道彩虹形成的游廊下,是密密麻麻的伞,如雨中齐放的百花。他挤进人群里,没头苍蝇一样寻找,最后只得试探着喊:“末儿?”
   只记得梦中,那女子如此唤另一少女的名字。线索那样渺茫,他喊得怯怯。
   旁边一黄衣少女用指头戳戳他肩膀,咯咯地笑。他转身,黄衣少女身边的金衣女子也同时回过头,那一刹那,连头顶的万虹当空也失了颜色。这种震撼如灌顶醍醐,那些未开的心智一下便无师自通地明了,这种无措是因为什么。
   “姐姐,呆书生被你吓到了。”黄衣少女笑,她肩膀上那只绿鹦鹉也抖着翅膀笑,“呆书生,呆书生。”
   宋清风讷讷地从怀里掏出那包银子,小心递过去,“我是来还银子的,昨晚……还以为是仙女托给我的梦……”
   金衣女子抿嘴一笑,眉眼微弯,温柔却有股侠女气质,“你是画师?”
   “小生只是会作画,还称不上画师。”他谦卑地弯了弯腰。
   那时的他,善良谦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那时的他,也是一身灰袍,可却是因为一身白衣沾了一路的仆仆风尘。
   “你们读书人讲求无功不受禄,气节是值得称道,不过,本姑娘送出去的东西也是从不收回的,”她始终带笑,“既然你会画画,那你替我画张画吧,这银两算你的报酬,可好?自然,普通的画也值不得这么多银子,但我要你画的画也有些难度,以胭脂石黛做颜料,你可画得出?”
   他已经忘记自己是如何答应,只记得撑起画板时他眼中已看不到其他,彩虹,游人,或是站在他身侧咯咯笑个不停的黄衣少女。整个世界都是虚幻背景,唯一真实的只是一个她。
  
   望望眼下,虹廊犹在,佳人的笑颜却模糊难辨,他纵是将记忆无数次翻来覆去地寻觅,却总也看不清那一张脸,那一张在万虹廊下对她粲然而笑的脸。那是他见过的最美的笑,美过山川大河,然而他却记不得。
   物是人非已足够可悲,更甚者是,他连记忆都被那场剧痛所虚化。
  4
   忽而间,万虹楼下一阵吵吵嚷嚷的喊叫,瞬时天地变色,阴云四合犹如黑夜,雷声低低滚过,像压抑的怒吼,驱赶着乘兴而来的游人。从云缝中漏出的光线被黑暗吞噬,于是七彩虹廊蓦地溃散。
   小贩们七手八脚收拾摊子撤去,游客亦纷纷落跑,片刻间这条华美不似人间的街道上已彻底冷清。他们怕的,并非这突变的天气,而是仰面倒在当街的女子。
   她已冰冷死去,一张脸白得可怖,那不止是毫无血色的白,更是一片空白的白。好似蒙了一层无比贴合的白绢,又似,五官被从面皮上凭空抹了去。
   “世间事不可测,阴晴圆缺生离死别,也都是常事。”楼上的宋清风执起杯子,轻轻呷一口酒,瞟着楼下忽生的变故,语气是那般平静,仿若见惯生死仿若早有预料。他对面的末儿终是不能忍,一拂袖将他手中杯子打落,扯过他的手,那食指尖上仍在滚着血珠,越聚越大,像一颗迅速生长的黑色珍珠。
   是的,他的血是墨汁一般的黑色。
   他慢慢抽回手,将另一只手掌展给她看,那掌心里用黑血简单勾勒了一张脸,“去年我给那姑娘画小样时便觉得,她笑起来唇角很美,末儿你觉得呢?”
   “宋清风,你疯了!”末儿暴躁地站起身,面前的人早已不是三年前初识的那个人,那时他天真得像个孩子,虽则傻傻呆呆的,却时刻让人觉得温暖。而如今的他,周身都散着阴冷,那经年不变的灰袍长长遮到脚面,将他包裹其中,像包裹着一个为情而痴的魔鬼。
   “姐夫,够了,不如就此放下,你还画你的山河图,我还去我的塞外。你的生命不能停留在这个点上,不然岂不是辜负姐姐一番苦心。”
   “末儿,你不懂。我已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历此变故,又有谁还能是最初的模样与心态。路是一直向前的,选了哪条,也都断没有重走的机会。而便是那一日,他宋清风选错了路。
  5
   宋清风本是游子,从不在哪一座城长久地停留。然而这一次,他在漓城住了半年。落脚在最简陋偏僻的客栈,吃最粗糙便宜的饭菜,却过着最幸福满足的日子。梦中的仙女变成喜欢执他手靠在他怀里的凡间女子,他们成了亲,仪式简单到除了天地只有末儿一人见证。然而,已经足够。
   即使连天地都不存在,也还有彼此可以见证这份情感。
   从此他的画笔只为她而生辉,画不够的漆黑长发,描不尽的玲珑有致。那样的半年,也不过忽悠而逝。
   某一天他忽然说起,“金儿,不如同我一起上路,我的山河中都将有你的影子。”
   金儿竟欢喜地答应:“我和末儿本就是四海为家,若不是因为你,也不会在这里停留这么久。”善感的男子忽然便泪盈于睫,原来,他们都为彼此悄悄驻足。
   “下一站,你想去哪儿?”金儿问他。
   “去商州,那里的春天最美,我要画下那里的珍珠湖浮云山,日后我们的子孙故地重游也会说起他们的先辈曾携手游过这里,画过这里的每一处风景。”他答,满面向往。
   金儿立即点头,似要比他更加急切,“商州很好啊,是富饶之地,值得一去。我去告诉末儿,及早起程。”
   他忽然拉住金儿的手,歉然低头,“世人大都向往安定,一房一田日升日落。而我,是注定没有家的人,不能给你的,实在太多……”
   金儿拍拍他手背,大方地笑,“有你的地方就是家呀。而且,我又不是那些人,他们想要的安稳也不适合我。”
   她脚步轻盈地离去,秀发甩出的余香让他飘忽。这世间竟会有一女子不嫌弃他的落拓,不鄙夷他的理想,愿与他甘苦与共同游天下?他是不是在那个秋夜里已经冻死在街头,这所有一切不过是不甘的灵魂臆想出的故事?
   然而,故事亦有终篇。
   他们没能走成,官府的人却找上门来,不由分说将宋清风带到公堂之上,对他抖落一包银子,那是他花出去的银子,是金儿当初送他的银子,也是漓城富商陈家失窃的银子。暗处做了小小标记,不细看竟难以发觉。他本一直收着不舍得用,却不忍金儿同他一起受苦,买了几双厚底长靴预备去往商州的路上给金儿、末儿护着脚,却偏偏招了场官司。
   “看你是个文弱书生,谅你也没本事做出这种事,一定是有人指使,漓城近来有双花盗出现,本官怀疑这案子便是她们姐妹犯下的,嫁祸于你。”高堂之上,一副威严面孔,两排衙役森然地瞪着他。他没见过这阵仗,却仍大着胆喊出来:“不是的,她们不是什么双花盗。请老爷明察。”
   “这么说,你见过她们姐妹了?”声音缓下来,“只要你供出双花盗所在,你销赃的罪状可以既往不咎,官府甚至可以嘉奖你的举报之功,给你封好游历中洲的盘缠。”原来他的底细,已被摸清。
   他抬起头,竟不争气地哭出来,“金儿不是贼,她是……我心中的仙女。”
   堂上的人禁不住冷笑出来,啪地丢下一本册子,“你自己看吧。这是这些年双花盗在中洲犯下的案子,大小不下百件,笔笔数额惊人。更可恶的是,这两个女贼不止入室行窃,一旦被撞破更会杀人灭口,甚至连孩子也不肯放过。”他整了整官帽,继续道,“你说她是仙女,却不晓得你见到的是不是她的真面目,那女贼最善易容,真正长得如何无人见过。”
   手颤颤地探过去,捧起那本册子,一页页扫过去。
   “这样遇人无数的女子怎么会看上你这种书生?仔细想想便知道她定有所图,让你背了杀人偷窃的罪名,她们在漓城所做的事便一下撇清了。”堂上人循循善诱,“官府人已在你的客栈留下口讯,可她不来找,你更不会来救你,这已是最好的证明。年轻人,从头至尾,你都只是她们姐妹的一颗棋子,早点觉悟,不要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别忘了,你还有大志向。”
   他记起金儿说她们本来便四海为家,记起她对商州富饶的向往,记起当初她舍他银两时与末儿的对话……
   不知哪一句,已早让他清醒过来。
   他何德何能,会让那样的女子倾心托付,她要的,不过是他的命,她要他替她顶罪为她而死。可他不怨,甚至颇感幸运,但让他耿耿于怀的是,金儿的手上沾了别人的血。他是羞涩内向的人,却也耿直倔犟。心中自有一份关于正义和公平的执著。
   是错,便要弥补,是命,便要偿还。
   也便是这份执著,让他错得那样离谱。他选的那条路,直指深渊。
  6
   末儿已咬着唇甩了袖子离去。
   宋清风将对面的杯子拿过来一仰头喝尽了。隐约觉得长街上有两道锐利目光聚在他身上,他蓦地一愣,皱着眉起身下楼,却在楼梯上遇着那一紫一白两个男子。紫衣人按着他的肩,“宋画师,我们昨日在巷子里见过。”
   宋清风自然记得,这样的两个人走在哪里都是美妙景致,不能不招人注意。只是他心中余痛未消,于是态度也不再温和,语气里带着隐隐对抗道:“算是有缘人。”
   “既然这么有缘,不如也给我们画个像?”紫衣人道。
   宋清风摇摇头,“在下只为姑娘落笔。”
   紫衣人笑,扯过身边的白衣公子,“宋画师难道看不出,我这位朋友其实是女扮男装?这样白皙俊俏的皮相,料也不该是个大男人。”
   宋清风扭脸端详下那白衣人,果真生得很美,细眉长眼,红唇点雪,若真是个女儿家倒是这漓城之中数一数二的标致美人。只是一张脸淡淡的,没有生气。于是又摇摇头,“我不画死人脸。”
   白衣美人竟不恼怒,依旧淡漠着,那淡漠中似带着抹无所谓的笑。什么都无关紧要,天地与我何干。这样的人,也只能了无生趣。
   紫衣人却摆出一副无赖状,扯着宋清风胳膊又向楼上走,“喝杯酒去,酒到酣处,死人也会活过来的。”宋清风拒绝不来,因那紫衣人看似随意的一扯,力道大得他的双脚都险些离了地。
   这情境之下他也只得皱眉应道:“却之不恭。”
   三人落座,酒菜上齐,宋清风便开门见山道:“二位面生,不像漓城本地人,既然远道而来不会只为找宋某画一幅画吧?”
   紫衣人笑道:“有何不可,宋画师的画可是天下独一份儿的,整个中洲又有哪个画师能够想到以胭脂眉粉蔻丹珠粉来调制颜料?”他斜着一只眉毛挑眼看着宋清风,似有深意。
   胭脂粉、石黛青、蔻丹红、珠粉白,只此四色便可调配出百十种色彩来,这种颜料绘出的画自有一股女儿家的香气。且宋清风的规矩是,每幅画的颜料都由被画的女子用过的胭脂水粉调成。但他的画笔,却始终只有一支。
   “不过,在下找宋画师,的确是有比作画更重要的事,”紫衣人忽然转了话锋,道明来意,“不知宋画师是否认识一对姐妹,姐姐叫苏金儿,妹妹唤作苏末儿?”
   紫衣人紧紧盯住宋清风的眼,“听说,这对姐妹是双花盗。”
   双花盗曾在中洲活跃一时,犯下的案子都是大手笔,自然也是官府通缉的要犯。不过但凡有所成的梁上君子,都需有些过人的行业技艺,易容术最为基础,却少有几人做到真假难辨毫无破绽。
   这对姐妹花师承怪盗天邪君夫妇,学成出来,各自得了一手绝活。姐姐苏金儿最善易容,整个中洲除了天邪君,怕是无人能出其右;妹妹苏末儿却是万中无一的鸟语者,可模仿百余种鸟声,与禽鸟对话。
   说起苏末儿,江湖上还有一段她们姐妹当年拜师的趣闻。
   话说怪盗天邪君收徒素来是严格且刁钻的,能被他看上的,要么天资非常,要么就是和他一样,生了一身古怪脾气。这一对姐妹本是流落市井的孤儿,灾荒年月被街巷里的下三滥帮派训练成扒手。
   姐姐苏金儿长到十三岁时渐渐懂得人世道理,决定不能就这么终此一生,更不能让妹妹跟着她混迹下去。于是趁了个雨夜逃出匪帮。一路没头没脑地奔逃,机缘巧合下竟闯进一户茅庐。本想避个雨,哪知道那等破烂的地方却本是个人家,夜不闭户地敞着门,门里坐着黑脸男人。烟火一息一灭映着他的面孔,像个农夫,却又像个杀手。样貌足够平凡,偏偏让人过目难忘。
   苏金儿拉着妹妹的手,转身想跑,却被抓住了手腕。也看不清那人何时已到了近前,捏着她的手仔细端详,像赏玩一件精雕细琢的玉器。那时的苏末儿才七岁,以为姐姐遇到色狼,一口咬在那人胳膊上,而后拽着金儿便跑。一边跑却一边兀自大哭起来,声音哇哇,恁地清亮。
   “这一件,更是个宝贝。”那人说着,两手一伸已拎住两个丫头的后衣领,提进了茅庐里,自此收作了关门弟子。
   苏末儿嗓音奇特,据说她哭起来本就像一种鸟鸣,咯咯笑时,更是有如百灵。
   姐妹两个出师已是十年后的事,但自她们出师踏入江湖之后,便无人见过她们的真面目。
   是以被通缉了这些年也还是没有落网,就连通缉令上的画像也模棱两可并非真身。
   紫衣人娓娓道了一段江湖段子,却见宋清风面不改色地应道:“宋某画过的姑娘虽多,不过叫这名字的,倒真的没有。”
   “当真不认得?”紫衣人高深莫测地笑着,替他斟了杯酒,“那倒是可惜,听说那姐妹两个都美若天仙。”
   宋清风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与此同时,一只核桃大小的灰色甲壳虫从白衣公子袖间飞了出去,自桌底偷偷钻进宋清风袖口里,须臾又飞了回来,亮着一点莹绿的光芒,萤火虫一样闪闪烁烁,似已酒足饭饱颇有活力。
   那白衣公子若无其事地端坐在桌前,面色依旧淡淡的,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无情神仙。
   一席酒菜散得很快,宋清风先行抱了拳,“宋某还有事,先行告辞,这一顿宋某请了,两位不必推辞。”说罢匆匆而去,身后两人倒也没再出手阻拦。
   紫衣人望着楼下快步行远的灰袍,插着手臂道:“云生,你怎么看?” 他感觉得到,这画师身上阴气很盛,好似在死魂中浸泡了许多年月,染了些邪魅阴冷的气息。
   白衣人淡淡瞥他一眼,“一江春水,我不是猎魂术士,也不想行侠天下,以后我们不要走得这么近。”
  7
   宋清风回到自己的小院,末儿不在。他从袖间掏出那支随身带着的画笔,在门缝上画了一记,书房的门便吱嘎向内打开,拾步进去,点亮一盏昏黄烛灯,这密闭的斗室瞬间露出它神秘的面貌。
   每一面墙上都挂满白绸,每一张白绸上都画满不同女子的面孔。屋内是混杂的香气,胭脂水粉熏染的空气里似藏着腥甜的秘密。有无形的力量四处冲撞着飘舞,带得那朵烛花晃晃悠悠。
   他掏出一根银针,在指尖上刺了下,挤出墨黑的血来,执着画笔蘸了蘸血墨,伸开手掌,微笑着,欲将掌心那完美的唇角誊下来。忽而间他的笑凝住了,死死盯着画笔,手在颤抖,苍白额头渗出密密的汗来。
   下一刻他的目光由慌张变作狠厉,开了锁走出书房。隐约见得那只锁是瓷白的骨色。
   “姐夫!”末儿奔进来,大喘着气,急急拉他袖子,“鹦哥说听了鸟儿们议论,云生同猎魂术士一江春水一同来了漓城,且方才与姐夫在万虹楼遇上了,它说、它说云生身上那魂虫偷食了姐姐的魂,可是真的?”
   “假的。没人能偷走金儿的魂魄。”宋清风的灰袍在阴云下轻轻鼓胀。
  
   三年前那夜,宋清风被收押在牢。
   他是甘愿的,金儿的债,他愿替她来偿。
   月光从小小的窗户中吝啬地洒落,有乌鸦栖落枝头,似闻到血腥而静静等候着死亡的盛宴。一席金衣飘过,那女子便如奔月的嫦娥,飞过天际飞过那口小窗,她身后跟着黄衣少女和绿色的鹦鹉。片刻,竟已轻松入了监牢,她和末儿熟练地开锁,动作利落而默契。他却只是怔怔看着她,心中冰凉。
   “清风,我们走。”她拉他的手,他却坚定而缓慢地挣开,“我不能走,我得留下来替你赎罪。”
   “出去再和你解释,门外半刻钟换岗一次,我们没有时间多说。”她冷下脸,点住他的穴道,对末儿使个眼色,“背他先走,我断后。”
   此时的她,那般果断干练,却也那般陌生,全不是偎在他怀中吴侬软语的苏金儿。他真想伸手去揭她的细滑面皮,看看那下面是否还藏着另一番面孔。
   “姐姐,你小心。”末儿领了命,伸手抓他,以她的掌力竟抓不动,只有哗啦啦一阵锁链响。低头发现他的双脚埋在稻草下,隐蔽地用铁链锁在地面上。外面已隐约有骚乱之声,众多脚步杂沓着向此地靠拢。
   “姐姐,七重锁,得费点时间。”末儿急急道。
   金儿从发间拔出簪子急忙蹲下,“一起动手,来得及,一定来得及。”一滴泪重重落在她的头顶,温湿了那处黑发,那丛发便如蘸饱了墨汁的画笔,带一点盈盈的光泽。
   金儿扒开地面的稻草,愕然惊住。长长的铁链一道一道套锁在地面的铁环上,末端穿过他的踝骨,将两只脚锁在一起。草已被血染透,那端低头认真开着锁的末儿每一次扯动那链条,便在他的骨肉间摩擦出暗黑的浆血,带着红白相间的骨屑,落在干草上。
   “这七重锁已经解决了。姐姐,你怎么还不动手?”末儿催促着忽然抬头,亦被眼前的景况吓住,“呆子,你怎么不早说,弄疼你了吧?”
   宋清风仍旧昂立着,似乎感觉不到痛。蚀骨穿心,早在知道真相时已经领略,那以后什么样的痛都不足为惧了。他的脸上慢慢挂上笑,“是我的主意,我把自己锁起来,这样你们才带不走我。”
   “为什么?!”金儿猛地站起,置越来越响的脚步声于不顾。
   “我不管你曾经是什么身份,做过什么错事,甚至犯过什么不可饶恕的罪,只希望从今以后你能做个好人,活下去,也让更多的人活得更好。”他一字字说得真诚,“你欠下的债,我替你还,一命不够,来生继续。”
   金儿死死咬住唇,不曾回应半句,转头道:“末儿你先走。”她蹲下来,动手开着最后的两道锁。那两道锁,各自嵌在两只脚踝上打穿的血洞里。
   “姐姐……”
   “走!”金儿抓起黄衣少女丢向那口小天窗,少女只得立即缩了骨飞出去。里面的声息,再听不到。
   月色皎皎,寒鸦仍不肯离去。
   苏金儿终是解开了最后两道锁,官兵已经层层叠叠冲进来,将府衙围得水泄不通。宋清风本就是用来垂钓的饵,官府又怎会轻易放过上钩的鱼。
   那一夜,全城戒备。从容的女子只是金衣一撩,已晃过数十人。
   被她背在肩头的人却在她耳边低低道:“放手吧,你背我走得再远也走不出曾作过的恶。”她的手顿在半空,听得人群之外衣帽整齐的人道,“苏金儿,若你肯束手就擒,我可以放这书生一条生路。若不然,即便今日你逃得出漓城,也是带着他浪迹天涯,你想让他因为你,也变成四处躲藏的逃犯吗?他和你不同,你该明白。”
   她转头,看着背上的人,绽出一抹笑,一如彩虹回廊下那一回眸,世间万物都失却意义,“清风,我喜欢听你说理想,走一生画一生,画遍中洲的名山大河、春夏秋冬。假如某一天你完成了你的画卷,记得要保管好,因为我是贼,太贵重的东西我总会惦记着去偷。”她将他轻轻放在了地上,点开穴道,转头向人群走去,刀与剑密密地架在她颈间,她不再反抗,却不卑不亢,“刘大人,送他到商州吧,你若敢食言,不要忘记我还有个妹妹。”
   “金儿,我不走。”
   她未回头,“清风,无论如何我还是必须告诉你,我和末儿从未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
   那样淡然而绝望的语气,忽而让他明了。以她的脾性,纵然鱼死网破也不会这般束手就擒,而她如今的不战而降,除了为换他一身清白自由,更因为,她已绝望。被自己的爱人如此质疑,似乎整个人生也都被否定,而即便离开,未来又该如何相对?
   迟了,他的锥刺一般的觉醒已经迟了。他的软弱与不信任已将他们之间的缘分斩灭。痛觉亦在脚踝上觉醒,他用手臂匍匐爬动着向她靠近,却跟不上她从容无悔的步子,只在地面上划出两道腥黑的血痕。
   “金儿……”
   如果爱只能在痛失后坚定,心只能在悔恨中成长,那人生便只能是累积伤痕的过程,痛得越久,才会看得越通明。
  
   宋清风敛了袍子,对末儿轻声道:“我曾将她送进虎口一次,这辈子再不会有第二次。”
  8
   当夜,云生在万虹酒家旁边的客栈住下。刚被小二带到房间门口,便见一江从隔壁屋内出来,对他眨了眨眼道:“不巧,我先选的房,不然你换一间?”
   云生淡淡瞥他一眼,也便抬脚进了屋。
   后半夜时一根细细的铁丝从门缝里伸进来,左右探了下,然后将门闩轻巧地拉了开。来人蹑手蹑脚走到床前,开始在床上摸索翻找。黑暗里,先是摸到一只胳膊,接着是一只手,那手细长冰冷,让夜闯者心里突地一跳,接着脸也红了。刚要顺着摸到袖口,那只手却忽然间收紧,抓住了来人的胳膊,床上坐起一个人,声音淡淡地问:“你要找什么?”
   “呀!”来人短促地惊呼一声,心思转了百十个弯儿想不明白这迷昏散怎么就失了效力。转身要逃,却被半空里一点绿色的荧光吸引住,那光芒饱满而清亮,像将熄的灰烬之中透出的一丝星火。
   “你要找的是它吧?”床上的人打了火折,灯亮起,照着他穿着整齐的白衣和俊美冷漠的脸,他似已等她许久。
   “你叫苏末儿?”他将火光凑近了她的脸,一丝若有若无的失落在他冰凉的眼中闪过,他吹熄了灯,开门走出去。
   天下之大,名叫苏末儿的女子有何其多,他是怀着怎样滑稽的幻想,才会因着这个名字而跟随一江春水奔赴漓城。明明是,亲眼见证了她的消亡,明明是,早已心中死寂再无牵绊,还想有什么样的奢望!
   他的身影,浸没在亮白的月色中,绿色的小虫急促地飞着紧紧相随。那是魂虫,以灵魂为食的甲虫。
   屋里那叫苏末儿的少女愣愣地站在那里,直到隔壁房间衣衫不整的人打着呵欠走过来,才回了神。树梢上飘下个人影儿,携着苏末儿的肩膀喊她,“末儿快走!”是个金衣女子,嗓音有些哑。
   “双花盗?”一江拢了拢衣服,拦在门口,“采金酒肉林,广施布衣家。三年前在中洲南北活跃非常的双花盗?”
   金衣女子略一低头,伸臂将苏末儿护在了身后,“我是苏金儿,有什么债要偿尽管冲我来吧,别为难末儿。”
   一江不禁失笑,摇了摇头,“妙手金儿巧舌末儿,苏金儿的易容术堪称一绝,你这样的手法来冒充她,岂不是坏她的名声。”
   金衣女子一愣,抬头望着一江,末儿却挺身道:“这是我的手法,的确不能跟姐姐比。”她踮了踮脚尖,见云生已走出很远,急急道,“我们只是来取回自己的东西,不管你是什么人,再横加阻拦,我便不客气了。”
   “那就请不要客气。”一江插着双臂斜睨着她。
   “你!”她瞪了一江一眼,而后满屋响起鸟鸣声,唧唧喳喳吵得人头晕。只须臾,那鸣声便唤来大群雀鸟,燕子麻雀猫头鹰,乌泱泱将一江围了个密密匝匝,扑棱着翅膀争先恐后地往他身上撞,像要把他生吞活食了。
   一江护着脸一番挣扎出来,那对姐妹早不见了。
   或者,也并不是姐妹,金衣人身上那股混杂着腥甜的香已将身份泄露。
  
   两个如花女子停在窄巷尽头,苏末儿撒了手,道:“我不能跟你走,我得去找他。”
   “魂虫偷走的那缕魂,我自会想办法,你不要再去冒险。”金衣人不依。
   “我索回了姐姐的魂魄,便不再回来了,”末儿脸上带着笑,“姐夫,我要跟他走。”
   金衣人急得有些发蒙,一手撕了脸上的假面皮,露出苍白的脸,“你知道他是什么人,来自何方,为何找上我们?你了解他多少?你甚至不知他姓甚名谁,就要这么跟他走?!”
   “是有些事,我还不知道。”苏末儿坚定地望着他,“也正因为有这许许多多我想要知道的,所以才要跟着他,看清他读懂他。”她看着面前样子滑稽的男人,淡淡一笑,“我知道你答应姐姐要照顾我,这三年你将我照顾得很好,像个小阿爹一样,可你不要忘记,你还答应过姐姐什么。”
   “这三年里,我一直跟着你,便是一直在试图毁了你那间地狱一样的屋子。有时候我想,要不要干脆一剑杀了你,也便不会再有那么多无辜的人丧命。可我下不了手,因为你的命,是姐姐用命换来的,你死了,姐姐便是白牺牲一场。”
   “所以,放手吧,你这样做,姐姐永远不会开心的。”
   宋清风一愣,垂下头,转身离去。她的话,他似已听不见。
   放手?不,他曾放过一次手,才落得如今这般抱憾。这一次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弃她于不顾。背信弃义也好,泯灭良知也罢,就算为天下人唾骂又有何妨。我为你甘心情愿堕落成魔。
   “末儿,去吧。不要像我,错过了便弥补不来。”他没有回头,只在心中默念。
  9
   夜,漓城郊外。
   隐隐的星月光辉将林子照得朦胧诡异,乱葬荒坟上似乎罩着一层雾气,灰蒙蒙湿漉漉。
   一座凸起的小小土丘上摆着几碟供品,果子秋桃,盖着红色印戳的馒头和一壶烧酒。应是座新坟,泥土颜色很深,坟头还堆着黑色的灰烬,散落着黄褐色的纸钱。坟前立着白衣人,负着手,衣袂飘动。
   苏末儿慢慢靠过来,鸟儿一样轻盈无声,却听那人忽然道:“你要的那魂魄,魂虫已经归还回去,不要再跟着我。”
   他转过身,眼眸那样阴冷,好像飘零的孤魂野鬼。
   她看见魂虫从坟头飞起,立即凑过去,对着魂虫道:“魂虫靠吸食死魂为生,你的主人把我姐姐的魂魄还回去了,于是只能带你来这里填肚子,是吧?”
   白衣公子空茫的目光并不曾看她,于是她便继续对着飞舞的魂虫自说自话,“你主人叫什么名字呢?什么,哦,原来叫小白……我也饿了一天了,我和你一起开餐吧。”说着她便一屁股坐在坟堆旁,拍拍坟头吆喝,“这位老兄,不好意思。”然后一手抓起馒头,一手拎着酒壶大吃大喝起来。
   魂虫身上的绿光已再度饱满,白衣人轻挥袖口,它便乖顺地钻了进去。
   她也立即拍拍屁股起身,一边吞咽着馒头,一边将果子揣了满兜。
   “你若再跟来,这里便会多一座坟。”白衣人淡淡看着她,她便眯着眼笑开,“路又不是你自己的,难道别人都走不得?”
   白衣人不再多言,一转身竟已不见。他想要什么,绝对的孤独?没有谁会无端地迷恋那种感觉,他只是,不想与世人再有瓜葛,因为知道这世界上没有人会真正爱他。每个人的靠近都带着目的,而这少女,她的目的又是什么?
   一转身,竟看到树梢上坐着个姑娘,支着腿吃着果子,寂静的林子里一片鸟叫声。
   “小女子名叫苏末儿,无父无母,只有一个姐夫是漓城家喻户晓的画师宋清风。末儿自小与家姐苏金儿相依为命,如果你也曾在中洲内陆行走,一定会听说过我们姐妹的名字,可惜,你是塞外长大的,被那里的朔风吹得,整个人都冷透了。”
   白衣人的眼风蓦地瞟过去,带着诧异和森森寒意。他一伸手,一股气流竟将树枝震断,树上的人顺势落下来,不知伤了哪里,一叠声咳着,却仍理直气壮地喊:“我和鸟儿说话,干你什么事?”
   说着吹几声唧喳的口哨,引来鸟群一阵附和。
   “我脾气不好,却也有诸多优点,会学学鸟叫替你逗趣儿,跟着我你一定会变得更快乐,最重要的是,永远不会愁没有钱花。我虽不了解你,可却当真见过你。来日方长,我们且互相磨合一段,你若是也觉着我不错,改日去找我姐夫提个亲;我若是哪日厌了你,我们便分道扬镳好聚好散。你说可好,云生?”
   她没羞没臊替自己说起媒来,一张小脸儿是说不出的认真,仰着头静静等他答复。
   却忽闻几声喑哑的鸣叫,暗林的角落里一阵扑啦啦响动,一群乌鸦振翅而起,如一片不祥的黑云,压过头顶,向着城内飘去。那是食腐肉的鸟,是追随亡灵而动的黑衣使者,哪里有人死去,哪里便有它们呼朋引伴的歌声。
   她是鸟语者,可她最不愿模仿的便是乌鸦的叫声。
   她的脸色暗下来,望着鸦群消失的方向喃喃低语:“姐夫他,还是不肯放手啊。”
   她蹲下来,从袖口里抽出一支卷轴在地面上铺展开,白绢上横着列了两排,都是些女人的脸,淡墨勾勒的五官隐约有脂粉香。那些面孔,有的平凡有的灵巧,有的秀气有的美艳,但无论长相如何,无一例外都是笑着的。同样的笑容绽放在不同的面庞之上,自是千百种风情。但那样真心的笑颜,竟会让普通的脸变得赏心悦目。
   然而,这密密麻麻的笑脸排列在白绢上,却是说不出的诡异。
   夜风吹动,白绢微皱了起来,再看那幅画上的面孔,竟都变作了哭脸,青黛的眉墨黑的发线,方才的柔和弧度霎时间已是狰狞扭曲,和着夜林鸟鸣,真如百鬼唳哭。
   哭与笑,是那样截然不同的表情,但一切只在分毫之间。正如善与恶,往往只是一念之差。成佛抑或成魔,不过是星火一现的闪念。
   她知道书房的锁上被宋清风下了血咒,一直寻着两全其美的法子想要打开,才耽误了这样久。事到如今,她发觉这本来便是个破釜沉舟的死咒。既然她要找的人已出现,这次她定是不能再错过。那这场恶,无论如何也该终结的。
   “你总是活在别人的故事里,冷眼旁观无悲无喜,那不妨,也到姐姐的故事里走一遭。”苏末儿盘膝坐在画卷前,抬头看着白衣人,道:“云生,你和一江春水来漓城,不也正是为了此事吗?我会将所有前因后果说给你听。”
   云生空茫的眼渐渐有了焦点,落在她的脸上,又移转开去。他和一江不同,一江为惩奸除恶而来,而他,却只为一个寄存在心底的名字,茫然奔赴。只是,烛光照亮她模样的那一刻,此行已以失败终结。她不是她,她们只是有着相同名字的两个人。
   这世上,唯一还能够让他的情感死而复生的人,已魂飞魄散。
   可那姑娘却执拗地让他了解她,了解那些与她相关的过往。
   她道:“这一段故事,也是城中的鸟儿后来说与我听的。”
   当年宋清风醒来时已被送出漓城,倒在荒郊的驿路旁,衣衫残破、狼狈不堪。他的一双脚已经废了,森白的踝骨裸露出来,像龇着的白牙,啮咬他的眼球。举头望去,前方便是商州,群山汇水的名城,他向往已久的珍珠湖浮云山近在咫尺,他却爬起身,盘起双腿,以手掌撑地,以手臂为杖,一下下起落,向着漓城的方向挪动。
   一朝负你心,万世不可活。约好的城,怎能只有一人踏入?
   而同时回到漓城的,还有末儿。
   当时此地,乱葬坟场,嫦娥也跌落凡间,金衣沾血,乱发蓬面。
   金儿的身上是数不清的鞭痕刀伤,血已凝结,如一幅肆意挥就的图画,凌乱、浓烈、毫无怜惜。一群黑鸦围在周遭虎视眈眈,绿鹦鹉的羽毛散了一地,一只翅膀耷拉下来,秃秃地露出渗血的皮肤,它睁圆了黑色的眼,警惕地转动着脖颈,用弯曲的喙守护着主人的遗骸,如忠诚不屈的卫士。却仍抵挡不了群鸦的攻势,冷不防,一只黄色尖嘴已将手背的皮撕去一片。绿鹦鹉忽然展开残缺的翅,发出一声鸣叫,那似人似鸟的悲鸣在密林中久久回荡,嘶哑着天地。
   忽而间,鸦群扑啦啦散去,一人用双手踏着落叶“走”来,他看着那已逝佳人竟不再落泪,她的面孔是骇人的恐怖,红惨惨一片血肉模糊,五官湮灭在翻起的细碎皮肉中,笑与嗔,悲与喜,都不再有。
   也便是从此,他再忆不起她的脸,只要想起,便是这样满眼满眼的血肉模糊。
   他用手指卷起她的一缕黑发,绞断,收于怀中,然后背起她艰难挪行。黄衣的少女匆匆赶来,截在他身前,忽然号哭着一把将他推倒,“你滚,是你害了姐姐。”他挣扎着爬起来,手掌上全是血,腕根处是暗黄色的痂。
   少女已抱着尸体行远,怨恨的哭声纠缠在耳际,“你所谓的气节与正义,害死了姐姐!”
   此时他才知,真正的痛,是寂静无声的,沉默如屏息的火山,胸腔里却是炽烈的岩浆。一如她当初那般平静地妥协,用性命换了他一条生路。
   “我那时,真的恨透了宋清风,”末儿哽咽,“因他不止连累姐姐送命,也埋葬我的愿望。本想,看姐姐嫁得好归处,我便一人去塞外找你……可后来,却渐渐走不成了。”
   白衣人抬头看她,天将明。光从云缝中龟裂下来,林间惊起阵阵飞鸟。
  10
   漓城,天已明,东方的鱼肚白被霞红渲染,如沾血的丝帕。
   宋清风的画笔搁在案头,那笔似已蘸满了墨,浓黑莹亮,他知道,那缕轻魂已经归来。他轻轻抚了下笔端,如触摸恋人的发梢。他面前的墙上挂着幅画像,画中人袅袅婷婷,额发被风拂动,瓜子脸上却是一片空白。
   “金儿,就快好了。”
   他温和地笑笑,俯身在画夹里翻找,忽而脸色苍白地怔在那里,不可置信地又找了一遍。书房的门吱嘎打开,一只绿鹦鹉悄悄落在案前,学舌的样子古怪至极,语气却严肃正经,“姐夫,卷轴我带走了。姐夫你该醒了,姐姐若知道自己是这样活过来,她也宁可死去。”
   他愤怒地盯着鹦鹉,那鹦鹉却将脑袋一偏,嘎地怪叫一声,衔着案头的画笔振翅飞走。
   他这才发现,书房门上那把骨白的锁零落在一边,燃着一把幽蓝的火。心头寒意四起,苦笑着兀自摇头,“末儿,你终是舍得将这锁打开了。”
   宋清风刚要去追,便被截在身前的紫衣人骇住。那人手中执着紫玉斛,静静看着他。他瞬时了然,这几日缠着他的这个人,便是令恶人胆寒的猎魂术士一江春水,而这紫玉斛,便是即将收纳他灵魂的容器。
   面对死亡,他却坦然镇定,脸上露出一抹笑,“终于还是来了。”
   一江叹息道:“万虹楼上,是你下手杀人?”
   “不错。”他答得坦然。
   “这几年来,漓城的无脸命案,也都是你犯下的?”
   “正是。”
   “我自认可以观面观心,却完全想不到你是大奸大恶视他人性命于草芥的人,”一江摇头,“何以走到如今这地步?”
   “呵,”宋清风涩涩一笑,“善与恶,岂是表面便能断得出来,即便你,就没有出过错,不曾枉杀好人?”
   一句话正戳一江的痛处,他的确错杀过一位清官,为此他消沉了五年,然而再度出现,却将自己的家族亲手颠覆。他抚了下颤抖的眉毛,笑笑,“所以在下如今事事小心查证,但求公正。”
   宋清风撇出嘲讽的笑,“公正?”三年前那夜开始,他便不再相信世间还有这种虚无的概念。
   双花盗早已不复存在,因那朵金花已悄然凋零。可官府将苏金儿的死讯压了下来,仿佛那夜的诱捕从未发生,那一场刑讯逼供也从未有过。
   他们想要问出这些年里,那对姐妹所盗财物究竟藏于何处。一群高官,觊觎抢夺小女贼的赃物,却只落了满脸唾骂,一声冷嘲。打手去撕她的面皮想要看一看她的真容,却发现,这便是她本来的面目。有人哄笑着不肯信,于是用刀子将那一层细白皮肉割了开,生生扯下……
   她已不痛,早早死去是一种恩赐。
   尸体被抛在城郊的荒林中,等待乌鸦的啄食,就这样变作一堆白骨,无人辨识。
   这便是宋清风曾经信奉的公正,他以为作恶便要偿还,以为写着明镜高悬便是主持正义的场所。天真的书生做了可恶的杀手,亲自扼杀了自己的爱人。
   “是不是很可笑?”宋清风冷笑。
   一江心里有些发堵,从袖口里抽出薄薄几张纸,轻轻抖落开,那是孩童一样拙劣的字迹,每张写着两句诗:一杯美酒千人血,数碗肥羹万姓膏。是双花盗作案时必会留下的标记,刻在被盗之处。
   两姐妹自小流落市井,不是琴棋书画精通的闺秀,却偏生要将这句诗背得熟练。
   这也是双花盗活跃中洲许多年,猎魂术士却从未找上门的原因。天邪君的弟子,若非是做了侠盗,那怪脾气怕是早已亲自出山清理师门。
   “你相信正义并没有错,错的是,你把官府当做了正义的象征,”一江感叹,“这世间,没什么能绝对地代表这个词,就连猎魂术士也不能。”
   “不重要了,”宋清风微微一笑,“这些年,我一直记不起金儿的面容,记不起她在那彩虹回廊下是怎样对我回眸一笑,我在街巷中不断寻找,那些脸却统统抵不上金儿的十之一二,我只能慢慢去拼凑,从这人脸上取一丝眼角的笑意,从那人唇边捏一尺温柔弧度。我会为金儿画一张最完美的笑脸。只有这件事才是最重要最真实的。”
   “可被你选中的人,却都要死。”
   “金儿曾为了许多人冒险,可她一样要死。”宋清风张开手臂,天地瞬间变色,骤风急雨吹开他的长袍,灰色的袍角猎猎舞动,露出那一双诡异的脚腕。那处足踝轻薄如一片纸,白布长袜纹理清晰,可那褶皱形成的暗纹无论风怎样吹,甚至无论他怎样走动,都始终不变。
   那赫然是两片薄纸绘就而成。
   而其中的一片纸上,正燃着一把幽蓝火光。当初他将废掉的足踝亲手锯下,一只做成了笔杆,一只镂成骨锁,那笔杆便是这锁的钥匙,相生相合。下了他自己的血咒,旁人谁也不能开启,除非,那人舍得狠下心,将他一同毁灭。
   这咒术,从修炼那天开始他的躯壳便已死去,再大的毁灭又能如何?
   “你练了血魂引?”一江惊愕。
   宋清风笑。那些胭脂颜料中都掺了他的血,被香气巧妙地掩盖着不为人知,他在替人作画时便下了血引,却于平日之中跟随观察,抓住那人最真心的一抹笑颜,收纳到那幅白绢之上,只有被选入白绢的人才会失了五官毙命。
   血魂引以血引魂,那些死去女子的魂魄都被牵引在以他鲜血所绘的画卷上,最终落在墙上那幅苏金儿的空白面孔里。他要以这种方式,令她复生。
   长风撩动,墙上的画同他那一对足踝一起咔嚓作响。宋清风的发飞舞起来,一瞬间,如魔掌舞动。他已成魔,断无回头之路。可末儿那孩子,却将白绢顺走,更是让鹦哥儿抢了那支画笔。
   如今,什么也不能做了。心中如死,却忽而癫狂,半生潦倒半生痴,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仰天大笑起来。笑罢,淡淡看着一江,道:“你若要我死,我自知无力抵挡。你若容我这一日,待我将那些狗官欠金儿的清算。今日他们请我过去画一张群像。”
   一江犹豫了一刻,终道:“我和你一道去。”
  11
   城郊荒林里,绿鹦鹉衔着支画笔远远飞来,落在苏末儿肩头上,她拍拍那鹦鹉脑袋,夸了句鹦哥儿乖。取了画笔,并那白绢一起,点了把火燃起来。
   云生淡淡扫了眼,“就这么舍得?”
   她抬起脸看他,泪珠儿明晃晃地晕着,“舍不得也必须舍得,这是姐姐的命,也是姐夫的命。”
   火光之中,似有什么纷纷扬扬融入虚无。云生在她对面盘膝坐了下来,听她道:“姐姐的故事讲完了,你还想不想听一听我的故事?”
   “依你的脾气,大约是不听也必须得听。”
   末儿咧开嘴,“你已经开始了解我了。只是,大约你还未记起我,四年前我便和姐姐去过塞外的三生宫。姐姐将我易容成个魂女,混迹在你身边。”
   那时她们姐妹听说三生宫中宝贝成堆,宫主并非善类,养了许多魂女替自己夫君还魂,于是跋涉了好些天潜进去,混摸了些日子才发现,那里最宝贝的东西莫过于那荧荧闪闪的魂虫。可这甲壳虫子对她们来说并无用处,更没法偷了去劫富济贫。
   于是作罢,计划着要撤退。密道里行了一半,却偏偏见着那少年。
   彼时他正沐在流光潭的一池水雾中,隐约可见肩背上那些细长繁复的伤痕。知道这三生宫的宫主时常责打他,每次窥见他受罚脸上都是一副静止的平和,或许那也不能叫做平和,只能说是死寂。像是已从内里枯朽了下去,再炽烈的热情也暖不回一星半点的春色。
   “末儿?”姐姐唤醒那个呆滞的她,这才发现她们在他头顶的密道上已待了许久。
   那少年似乎听到声响,略略抬头,“末儿,是你吗?”
   她一惊,以为他在唤自己。额头手心里冒出激动又惧怕的汗珠子,俄而又明白过来,这三生宫里本有个与她同名同姓的魂女,只是那姑娘暗地里悄悄用生魂祭了魂虫,注定是要灰飞烟灭的命。
   “快走。”姐姐在前面拉她,她却见着那少年目光扫上来,淡淡笑了一下,“原来是你们。早知道你们不是三生宫的人,不过既然要走了,也便没什么了。”就这么轻易放过她们,好似这三生宫也并不在他心上。
   那么,他那空空的心里究竟装着什么。为何方才那一声末儿,竟似喊出了几缕期待?
  
   “自那时起我便日夜记挂着你,想着哪日姐姐谋得好归宿我便可以放心去找你。”末儿定定望着他,鸟儿一般的嗓音一颤一颤,“不想姐姐的归宿是如此,而你,竟是先来找到了我。”
   “不过,以前如何都不打紧,今后我会尽心尽力把你暖着。虽然我脾气不好,却断不会像你母亲那般待你。”
   云生也没应她,起身往林子外走,末儿便加了紧跟过去,他却也没再放了狠话撵她。嘴边轻轻念了一句什么听不大清。
   末儿拍拍鹦哥儿,“他说什么?”
   “相同的名字,怎地生了这般不同的性子。”鹦哥儿怪腔怪调地重复了一句。
   她咯咯笑起来,让她跟着便是个开始。往后还有长长久久的日子,春天总会再有。
  12
   漓城近日又出了几件大事,刘知府并着城中几位名望颇高的富商都遭了双花盗的毒手,连很受闺阁女儿家热捧的画师宋清风也遭了难。不过宋清风的尸身却由一个紫衣男子前去收了,不知葬在哪里。
   窄巷里,哪一户的小院落忘记拴好了门,风灌进去,书房墙上那幅画哗啦啦飘动,画中人似要走出来一般,那本是空白一片的面容慢慢晕出细腻的眉眼,浅浅含笑,带着几分妩媚几分英气。
   紫衣人握着紫玉斛微微颔首,地面上僵直的画师忽而站了起来,他的两只足踝上都燃着火,渐渐漫上身体,整个人便如一幅焚着的画,慢慢挪动,竟堪堪走进了墙上的画中去。那画卷慢慢变淡,最终变作空无一物。
   阴了许些时候的天,蓦地放晴,一条长街上空又铺了满当当的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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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吴承明、董志凯担任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 1卷 ( 1 949~ 1 952 )已由中国财经出版社于 2 0 0 1年 1 2月出版。全书以 84万字的篇幅 ,全面、详实地研讨了建国头
最近,《短命官员:最快履新一小时落马郭正钢成“月将军”》传布四面八方,引起广泛关注。文章说“统计发现,像沈培平、郭正钢这样的短命官员(将军)并非个案。”然后例举蒋洁敏、李崇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厦门岛西北部禾山乡的湖里划出2.5km2作为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1981年10月,厦门经济特区破土动工。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把厦门经济特区的范围由2.5km2扩
娘娘滩.rn九曲黄河中唯一的一个有人居住的小岛.古县志记载“广可五顷”,现在不过只有弯弯月牙形状的三百亩了.rn与名声显赫的太阳岛相比,她可谓“养在深闺人不识”.相传娘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