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哈罗德·卡茨——这个当时76人队的“斗鸡眼”老板是个十足的篮球外行,但是却又经常“外行左右内行。”对当年球队的选秀,其实在卡茨心里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想法,所以在坎宁安说出自己的计划之后,卡茨只是碍于老板应有的威严近乎敷衍的说道:“嗯……这件事情,让我好好考虑一下,现在‘J博士’的年纪逐渐大了,我们最好选择一个像他那样的球员及时补上来。”无奈之下,坎宁安只得怏怏而归。
时间又过去了几天,事情依旧没有什么进展,就在坎宁安还在思索着怎样才能说服卡茨选择帕金斯时,有一天球队总经理帕特·威廉姆斯和助理教练杰克·麦克马洪一起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威廉姆斯和麦克马洪是刚刚从布卢明顿回来的——他们到奈特教练的奥运训练营里去考察球员。一进门,威廉姆斯就递给坎宁安一份厚厚的材料然后开门见山的说道:“比利,或许巴克利才是对我们来说最好的选择。”而此时麦克马洪也在一旁低声说:“是的,我们见识了他的神奇,性格、身高都不是问题,他将是一个得分能力更加出众的韦斯·昂塞尔德。”
威廉姆斯和麦克马洪走后,坎宁安的心里掀起了波澜,他拿起桌上的材料重新审视起了这个原来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要选的小胖子。
查尔斯·巴克利——他是美国奥运篮球训练营里面最复杂的一个年轻人,他充满矛盾,并在身边的世界里不断制造冲突。大多数的奥运队员脑袋都是一根筋,他们对于讽刺意味、自我矛盾以及其他那些会让人在球场上发疯的东西浑然不觉,但是巴克利不是,他在矛盾中成长。
在这段话的下面还有一行用笔标注的小字,上面写着:查尔斯是大多数现代运动员的反面,现在的大多数球员都是想要装作好人的混蛋,但查尔斯却是一个想让人认为自己是混蛋的真正的好人。”坎宁安认得这笔迹,这是麦克马洪写的。
巴克利内在矛盾的根源主要来自于父亲的抛弃,但是与此同时对他性格的形成同样重要的,还有母亲和外祖母如磐石般对自己的爱。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影响——抛弃和爱共同组成了巴克利的内心,在软弱的人身上,这可能是导致发疯的诱因,但在勇敢的人身上,这些则是造就自发性创造的根源,巴克利属于后者。
当巴克利的母亲杰茜·梅格伦在1963年生下他的时候,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自己是一个生孩子的孩子”。杰茜和巴克利的父亲弗兰克·巴克利是利兹蒙顿高中的同学,1962年他们一起毕业,毕业后都没有继续读书而且很快就结了婚。巴克利出生时体重非常轻——还不到3公斤,他从脚底足足输了6个月的血才保住了小命。当时因为不论是杰茜还是弗兰克都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所以没有什么谋生技能,再加之当地种族之间的紧张局势日益升温,因此一家人生活过得十分艰难。于是就在巴克利出生后不久弗兰克就抛下所有的人自己跑了,整整八年,巴克利都没有再见到过自己的父亲,而等到他们再次重逢的时候,弗兰克已经再婚了,他对待自己的继子们比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也要更好。
慢慢的,随着巴克利逐渐长大他也能够明白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他开始怨恨自己的父亲,不仅仅是因为弗兰克抛弃了他,还因为他也抛弃了自己的母亲。弗兰克在离开后从没有往家里寄过半分钱,也几乎不跟巴克利进行沟通,以至于巴克利后来在自己的自传《无法无天》一书里写道:“我认为弗兰克是个邪恶的人,因为只有邪恶的人才会抛弃自己的妻子跟孩子。”
杰茜后来找了一份女佣的工作,以每天15美元的价格为白人们清洁他们的家,与此同时,她也在当地的一家高中餐厅里打工,整日的忙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小的时候巴克利一直和他的母亲还有外祖母——约翰尼·梅·盖瑟一起居住在一间政府福利房的卧室里面。约翰尼是一个非常勇敢而且顽固的女人,她在一家冷冻食品生产公司的流水线上工作,从未请过哪怕是一天假,在她身上永远都充满了巨大的勇气和精力。而她也把这些也都遗传给了自己的女儿和外孙,约翰尼从小就严格的约束巴克利,对于他日常所使用的语言非常苛刻——不能说脏话,尽管她自己倒是常常这样做。
“外婆和我就像是双胞胎一样,我们都意志坚定而且头脑顽固,对自己的目标同样非常坚持。”巴克利后来在自己的自传中这样描述约翰尼。
可对于巴克利来说其实他却并不需要这样严格的管教,因为他从小就是个不同寻常成熟的孩子,从某些方面来说,他甚至自己填补了父亲给自己留下的空白。杰茜在巴克利很小时就可以像跟成年男人谈话一样跟他交谈,巴克利也一直都是个小小的男子汉,对于家里的财政困难,他一都表现得非常懂事。虽然巴克利也有淘气的时候(跟一群小伙伴偶尔在外惹是生非),但约翰尼一般都会第一个站出来——踢巴克利的屁股,然后他就能老实很长一段时间。
巴克利在感情上十分外露,几乎每天他都要告诉杰茜和约翰尼他爱她们,从不吝啬于公开流露出对母亲和外祖母的感情。但对其他的孩子巴克利则又非常腼腆,说起话来轻声轻气、非常害羞,尤其是在女孩们面前。
在14岁那年,巴克利面临着一个重大的人生选择。当时,他有两个兴趣爱好——篮球和小偷小摸,它们都非常刺激,也都能给自己带来一批志同道合的兄弟,并给自己内心的愤怒提供一个发泄的渠道。作为一个从小就异常成熟的孩子,巴克利选择了比较不那么具有毁灭性的兴趣,他开始打篮球,并且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篮球中去,而他的人生也就此彻底改变。

时间又过去了几天,事情依旧没有什么进展,就在坎宁安还在思索着怎样才能说服卡茨选择帕金斯时,有一天球队总经理帕特·威廉姆斯和助理教练杰克·麦克马洪一起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威廉姆斯和麦克马洪是刚刚从布卢明顿回来的——他们到奈特教练的奥运训练营里去考察球员。一进门,威廉姆斯就递给坎宁安一份厚厚的材料然后开门见山的说道:“比利,或许巴克利才是对我们来说最好的选择。”而此时麦克马洪也在一旁低声说:“是的,我们见识了他的神奇,性格、身高都不是问题,他将是一个得分能力更加出众的韦斯·昂塞尔德。”
威廉姆斯和麦克马洪走后,坎宁安的心里掀起了波澜,他拿起桌上的材料重新审视起了这个原来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要选的小胖子。
查尔斯·巴克利——他是美国奥运篮球训练营里面最复杂的一个年轻人,他充满矛盾,并在身边的世界里不断制造冲突。大多数的奥运队员脑袋都是一根筋,他们对于讽刺意味、自我矛盾以及其他那些会让人在球场上发疯的东西浑然不觉,但是巴克利不是,他在矛盾中成长。
在这段话的下面还有一行用笔标注的小字,上面写着:查尔斯是大多数现代运动员的反面,现在的大多数球员都是想要装作好人的混蛋,但查尔斯却是一个想让人认为自己是混蛋的真正的好人。”坎宁安认得这笔迹,这是麦克马洪写的。
巴克利内在矛盾的根源主要来自于父亲的抛弃,但是与此同时对他性格的形成同样重要的,还有母亲和外祖母如磐石般对自己的爱。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影响——抛弃和爱共同组成了巴克利的内心,在软弱的人身上,这可能是导致发疯的诱因,但在勇敢的人身上,这些则是造就自发性创造的根源,巴克利属于后者。
当巴克利的母亲杰茜·梅格伦在1963年生下他的时候,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自己是一个生孩子的孩子”。杰茜和巴克利的父亲弗兰克·巴克利是利兹蒙顿高中的同学,1962年他们一起毕业,毕业后都没有继续读书而且很快就结了婚。巴克利出生时体重非常轻——还不到3公斤,他从脚底足足输了6个月的血才保住了小命。当时因为不论是杰茜还是弗兰克都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所以没有什么谋生技能,再加之当地种族之间的紧张局势日益升温,因此一家人生活过得十分艰难。于是就在巴克利出生后不久弗兰克就抛下所有的人自己跑了,整整八年,巴克利都没有再见到过自己的父亲,而等到他们再次重逢的时候,弗兰克已经再婚了,他对待自己的继子们比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也要更好。
慢慢的,随着巴克利逐渐长大他也能够明白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他开始怨恨自己的父亲,不仅仅是因为弗兰克抛弃了他,还因为他也抛弃了自己的母亲。弗兰克在离开后从没有往家里寄过半分钱,也几乎不跟巴克利进行沟通,以至于巴克利后来在自己的自传《无法无天》一书里写道:“我认为弗兰克是个邪恶的人,因为只有邪恶的人才会抛弃自己的妻子跟孩子。”
杰茜后来找了一份女佣的工作,以每天15美元的价格为白人们清洁他们的家,与此同时,她也在当地的一家高中餐厅里打工,整日的忙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小的时候巴克利一直和他的母亲还有外祖母——约翰尼·梅·盖瑟一起居住在一间政府福利房的卧室里面。约翰尼是一个非常勇敢而且顽固的女人,她在一家冷冻食品生产公司的流水线上工作,从未请过哪怕是一天假,在她身上永远都充满了巨大的勇气和精力。而她也把这些也都遗传给了自己的女儿和外孙,约翰尼从小就严格的约束巴克利,对于他日常所使用的语言非常苛刻——不能说脏话,尽管她自己倒是常常这样做。
“外婆和我就像是双胞胎一样,我们都意志坚定而且头脑顽固,对自己的目标同样非常坚持。”巴克利后来在自己的自传中这样描述约翰尼。
可对于巴克利来说其实他却并不需要这样严格的管教,因为他从小就是个不同寻常成熟的孩子,从某些方面来说,他甚至自己填补了父亲给自己留下的空白。杰茜在巴克利很小时就可以像跟成年男人谈话一样跟他交谈,巴克利也一直都是个小小的男子汉,对于家里的财政困难,他一都表现得非常懂事。虽然巴克利也有淘气的时候(跟一群小伙伴偶尔在外惹是生非),但约翰尼一般都会第一个站出来——踢巴克利的屁股,然后他就能老实很长一段时间。
巴克利在感情上十分外露,几乎每天他都要告诉杰茜和约翰尼他爱她们,从不吝啬于公开流露出对母亲和外祖母的感情。但对其他的孩子巴克利则又非常腼腆,说起话来轻声轻气、非常害羞,尤其是在女孩们面前。
在14岁那年,巴克利面临着一个重大的人生选择。当时,他有两个兴趣爱好——篮球和小偷小摸,它们都非常刺激,也都能给自己带来一批志同道合的兄弟,并给自己内心的愤怒提供一个发泄的渠道。作为一个从小就异常成熟的孩子,巴克利选择了比较不那么具有毁灭性的兴趣,他开始打篮球,并且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篮球中去,而他的人生也就此彻底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