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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5年第24号公告),2012年初发布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同时废止。新版预案调整了盈亏平衡点,首次下调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从6:1到5.5:1至5.8:1,采取了区间设置,这反映出了政策根据生产实际及时调整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