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民俗是在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世代传承的文化事象,这些文化事象在传承中不断发生变迁是民俗本身的固有特征。旅游开发虽然广泛而深入地影响了古镇的民俗传承,但却不是其民俗变迁的唯一原因。旅游开发引发古镇民俗变迁的主要介质为旅游规划和旅游经营。
[关键词]旅游古镇 古镇民俗 民俗变迁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8-0055-02
民俗变迁一直以来都为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所关注,近20年来,随着古镇旅游的迅速兴起,因旅游而引发的古镇民俗变迁成为学术关注的一个新焦点。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目前主要以古镇旅游与民俗变迁二者关系为切入口,着重探讨古镇民俗如何转化为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兴起后古镇民俗的各种变化,以及民俗保护与旅游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综合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多数学者都认为颇具古风古韵的民风民俗是古镇旅游的重要资源,是旅游开发的重要对象;同时,学者们亦从民俗的本真性、商品化、旅游开发的雷同性、表演理论、民俗保护、变迁动因等角度结合个案对旅游古镇的民俗变迁给予了详细考察。毫无疑问,这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多种视角。本题以黄龙溪古镇为调研对象,尝试通过考察其在旅游开发中的民俗变迁情况,对旅游与民俗变迁的关系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古镇概况
黄龙溪镇位于四川盆地西南,成都市南端,距成都市区42公里。黄龙溪镇北靠牧马山、东临府河。这里既是一个依山傍水、环境清幽、风貌古朴、文化底蕴深厚的川西乡土古镇,又曾经是府河黄金水道上的重要水运码头,也是岷江中游至今保存比较完整的临江小镇。黄龙溪还是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中国环境优美小城镇、影视拍摄基地、国家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国家级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四川省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成都市重点旅游镇。
二、古镇旅游开发历程简介
黄龙溪作为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川西古镇,由于古场镇风貌保持较为完整,吸引了不少电影制片厂和电视台来此拍摄外景。电影《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电视剧《朱德的童年》《海灯法师》《借妻》,和以巴金名著改编的电视连续剧《家、春、秋》,科教片《绿色的音符》等都在此拍摄外景。90年代建镇后,开始旅游推进工作;2004年8月,黄龙溪镇政府组织编制了《黄龙溪旅游区总体规划》(2006—2020)。2009年3月,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又为黄龙溪设计了《黄龙溪旅游总体规划》。2009年7月,黄龙溪进行闭关打造,现在游客看到的黄龙溪古镇于彼时基本定型。
三、旅游开发后的民俗变迁
经过不断的开发打造,黄龙溪的景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游客数量年年攀升,古镇居民逐渐通过出租店铺、房屋或亲自经营参与旅游接待。伴随这种改变,古镇民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来看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随着历史发展和经济发展而发生的自然的流变。主要是指吃穿用行、婚丧嫁娶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变化不太明显,而且不是受旅游开发的直接影响,更多是源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属于民俗的自然变迁。其二,适应旅游需要而被旅游开发者加以改造的干预性变迁,本文将重点讨论第二种变迁。
旅游开发引发的民俗的干预性变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因从事旅游接待、售卖旅游商品而引发的生计方式和生活习俗的改变;二是被作为旅游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的民俗项目。
作为一个传统商贸重镇,解放后户口政策的推行使得古镇居民彻底成为没有土地的城镇居民,从事务工、商贸等工作一直是古镇人的必然选择。旅游开发后,从事旅游接待、售卖旅游产品等旅游相关活动成为他们新的谋生手段,于是,古镇居民的生活方式必须与旅游接待相统一,生活的时间序列也被旅游的时间序列整合。这主要表现在:原居建筑能改造为家庭旅馆的均改造为家庭旅馆以接待游客住宿;临街建筑能做餐饮的均开作餐馆或茶楼;不能做餐饮的则成为售卖旅游商品的店铺;有能力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自己当老板;没有能力或出租铺面收益更好的则当房东;传统节假日或黄金周正是旅游经营高峰期,传统民俗活动全部退居二线,一切人力物力以旅游经营为主。
民俗项目被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情况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物质的古建筑,如明清老街、老庙、老民居;一种是非物质的民俗表演,如龙舞、狮舞。
(一)古建
为适应旅游开发需要,开发者对镇内包括老街、老民居在内的所有古建进行了修葺,并为了整体风貌打造的需要对古镇所有街道和临街房舍进行了包装。这也就意味着古镇中的私房重建也必须在外观上与明清古建的风格保持一致。
(二)龙灯狮舞
龙灯狮舞是黄龙溪过年时的传统民俗活动,黄龙溪曾因此获得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称号。旅游开发后,这一传统民俗活动被保留下来,但其舞龙渊源、组织方式、表演时间、表演形式等发生了变化。
现在,黄龙溪成立有龙狮俱乐部,该俱乐部有正式员工26人,分龙队和狮队。俱乐部为注册的法人组织,隶属黄龙溪景区管理局管理。俱乐部实行全天工作(周一至周五)和月薪制,并统一购买社保。俱乐部的工作内容为训练、表演、外出参赛、参加商业演出。俱乐部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补贴、接受捐助、商业演出收入组成。俱乐部有自己固定的训练和表演产地,即黄龙溪民俗演艺中心。俱乐部代表黄龙溪、成都市、四川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多项,获金银铜奖多次。此外,俱乐部在黄龙溪所属各村还联络有40—50热心于舞龙的会员,这些会员平时不参加俱乐部例行训练,但有舞龙经验,他们不领月薪,主要是俱乐部活动太多人手不够时的替补队员,这些替补队员的酬劳以出场费方式发放。
同时,结合传统,黄龙溪于每年的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举办龙狮文化艺术节,节庆期间,在民俗演艺中心进行火龙狮舞表演,观演者购买门票入内观看。至今这个艺术节已经举办了12届。
四、旅游开发与民俗变迁关系分析 (一)内在矛盾——旅游开发与民俗自然流变
旅游开发的根本目标是发展地方经济,于是,吸引游客成为其首要目标。为了让古镇的各种潜在旅游资源具有旅游吸引力,就必须按照现代社会的市场规则和要求,对旅游资源进行选择、设计、包装。因此,让游客可看、可听、可闻、可尝、可想的那些景观、曲艺、酒饮、吃食、传说、故事、技艺等便成为旅游开发优选的打造对象。这些相关的物质或非物质的文化传承被选择后,就开始由策划设计者根据市场要求进行设计、包装,最后由遴选的相关人员予以展示。旅游开发的策划设计者对这些民俗事项的设计、包装虽然要参考其历史传统,但更多的还是要根据旅游商品的一些规范要素来进行改革,比如民俗表演活动要在固定场所进行,表演时间要根据旅游市场的淡旺季调整安排;餐饮和特色小吃要尽量统一到一条街,与旅游不相关之业态全部撤出景区等。
民俗自然流变也有其自身的规律,民俗是特定经济状态、经济水平、经济形式下特定区域和特定时段内的一种生活方式的总结和展示。因此,它的街区与业态的空间布局都是与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它的民俗活动是按照季节岁时的流淌适时举办的。这就不免要与旅游开发的规划设计发生矛盾。从黄龙溪的调查看,当这种矛盾发生时,往往是传统民俗作出妥协,让出时间、空间给旅游接待。
旅游开发与民俗变迁之间的内在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旅游开发必然引发民俗非自然的变迁;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如果旅游开发能够切实将保护传统文化提升到与发展经济相同等的高度,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充分重视保护传承传统文化,不进行过度干预也许二者的内在矛盾就要缓和很多。因为普通百姓既是民俗活动传承保护的主人,又是经济发展进步的诉求者。
(二)内在机理——旅游如何引发民俗变迁
旅游规划对古镇的主题定位、规划思路和对民俗的界定、认知及其具体规划乃至实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旅游开发中民俗的变迁方式、变迁程度。旅游规划对于古镇的主题定位十分重要,民俗是否被作为主题定位的关键词,从理论上说决定着民俗在旅游开发中的受重视程度。如果是作为关键词,那么规划设计者对“民俗”的理解和界定又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民俗在旅游开发中将要发生的改变,如果规划设计者缺少对古镇传统岁时年节民俗的历史和具体情况的了解,不根据这些民俗合理设计保护与展示的可行性方案,就会使得古镇悠久丰富的民俗显得毫无特色而又十分单薄。比如将传统年节民俗中的舞龙按照一般的市场操作设计成民俗表演节目,就把舞龙变成脱离原有观众基础的、商业化的节目表演。
旅游经营的方式从黄龙溪的情况来看比较简单,主要是古镇居民自营和出租铺面由他人经营。自己经营的多是有资金进行投资、有经营经验的,经营项目包括:旅店、中餐馆、旅游商品售卖等;铺面出租者则或是因为地段好,租金高,出租比自营收益高,或是怠于打理、外出工作等。同时,在古镇居民中还普遍存在一种观念,认为外面的商人更善于经营,他们往往能引进一些古镇原来没有的经营项目,比如:香水精油店、葫芦丝乐器店、水吧、咖啡店、小影院、小水族馆等。这些店铺经营的产品及其负载的文化与古镇传统文化之间其实并无紧密关联,倒是大量外来经营者的迁入也带来了新的、不同的异域文化,影响着古镇自有传统文化的传承。
无论是自营还是出租,这些旅游经营活动都不同于以往的商贸经营,其所面对的客户由古镇居民变成游客、租客,一方面这种经营大幅度提高了古镇居民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也将新的商业观念、竞争观念等现代经济的理念带给古镇居民。势如潮水的商业化、利益、竞争等观念强烈冲击了古镇居民世代传承的朴素的处世观。为保证旅游经营活动的开展,传统民俗不得不作出让步,比如各种节庆习俗因为要做生意而不得不简略,甚至不再举行,旅游经营悄无声息的改变了古镇的民俗传承。
五、结语
民俗是在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世代传承的文化事象。这些文化事象在传承中不断发生变迁是民俗本身的固有特征,这属于其自然流变。比如因交通方式和生计方式改变而带来的改变。所以旅游开发虽然广泛而深入的影响了古镇的民俗,但却不是古镇民俗变迁的唯一原因。旅游开发引发古镇民俗变迁的主要原因在于旅游规划的实施和旅游经营的实现。旅游规划将传统商贸古镇转变为旅游古镇,古镇功能从自行商贸转变为游客接待,旅游经营带来古镇居民生计方式的改变,也将现代市场观念深度带入古镇生活,进而影响古镇民俗变迁。
【参考文献】
[1]毕旭玲.流动的日常生活——“新民俗”、“泛民俗”和“伪民俗”的关系及其循环过程[J].学术月刊, 2011(06).
[2]向月波等.成都古镇旅游调查分析报告[J].中国商贸, 2010(17).
[3]蔡丰明.城市语境与民俗文化保护[J].山东社会科学,2011(5).
[4]廖建华.古镇活力丧失与旅游活镇研究[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3).
[5]张述林,胡科翔.古镇文化与旅游的融合途径研究[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1).
责任编辑:张丽
[关键词]旅游古镇 古镇民俗 民俗变迁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8-0055-02
民俗变迁一直以来都为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所关注,近20年来,随着古镇旅游的迅速兴起,因旅游而引发的古镇民俗变迁成为学术关注的一个新焦点。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目前主要以古镇旅游与民俗变迁二者关系为切入口,着重探讨古镇民俗如何转化为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兴起后古镇民俗的各种变化,以及民俗保护与旅游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综合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多数学者都认为颇具古风古韵的民风民俗是古镇旅游的重要资源,是旅游开发的重要对象;同时,学者们亦从民俗的本真性、商品化、旅游开发的雷同性、表演理论、民俗保护、变迁动因等角度结合个案对旅游古镇的民俗变迁给予了详细考察。毫无疑问,这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多种视角。本题以黄龙溪古镇为调研对象,尝试通过考察其在旅游开发中的民俗变迁情况,对旅游与民俗变迁的关系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古镇概况
黄龙溪镇位于四川盆地西南,成都市南端,距成都市区42公里。黄龙溪镇北靠牧马山、东临府河。这里既是一个依山傍水、环境清幽、风貌古朴、文化底蕴深厚的川西乡土古镇,又曾经是府河黄金水道上的重要水运码头,也是岷江中游至今保存比较完整的临江小镇。黄龙溪还是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中国环境优美小城镇、影视拍摄基地、国家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国家级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四川省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成都市重点旅游镇。
二、古镇旅游开发历程简介
黄龙溪作为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川西古镇,由于古场镇风貌保持较为完整,吸引了不少电影制片厂和电视台来此拍摄外景。电影《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电视剧《朱德的童年》《海灯法师》《借妻》,和以巴金名著改编的电视连续剧《家、春、秋》,科教片《绿色的音符》等都在此拍摄外景。90年代建镇后,开始旅游推进工作;2004年8月,黄龙溪镇政府组织编制了《黄龙溪旅游区总体规划》(2006—2020)。2009年3月,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又为黄龙溪设计了《黄龙溪旅游总体规划》。2009年7月,黄龙溪进行闭关打造,现在游客看到的黄龙溪古镇于彼时基本定型。
三、旅游开发后的民俗变迁
经过不断的开发打造,黄龙溪的景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游客数量年年攀升,古镇居民逐渐通过出租店铺、房屋或亲自经营参与旅游接待。伴随这种改变,古镇民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来看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随着历史发展和经济发展而发生的自然的流变。主要是指吃穿用行、婚丧嫁娶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变化不太明显,而且不是受旅游开发的直接影响,更多是源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属于民俗的自然变迁。其二,适应旅游需要而被旅游开发者加以改造的干预性变迁,本文将重点讨论第二种变迁。
旅游开发引发的民俗的干预性变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因从事旅游接待、售卖旅游商品而引发的生计方式和生活习俗的改变;二是被作为旅游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的民俗项目。
作为一个传统商贸重镇,解放后户口政策的推行使得古镇居民彻底成为没有土地的城镇居民,从事务工、商贸等工作一直是古镇人的必然选择。旅游开发后,从事旅游接待、售卖旅游产品等旅游相关活动成为他们新的谋生手段,于是,古镇居民的生活方式必须与旅游接待相统一,生活的时间序列也被旅游的时间序列整合。这主要表现在:原居建筑能改造为家庭旅馆的均改造为家庭旅馆以接待游客住宿;临街建筑能做餐饮的均开作餐馆或茶楼;不能做餐饮的则成为售卖旅游商品的店铺;有能力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自己当老板;没有能力或出租铺面收益更好的则当房东;传统节假日或黄金周正是旅游经营高峰期,传统民俗活动全部退居二线,一切人力物力以旅游经营为主。
民俗项目被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情况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物质的古建筑,如明清老街、老庙、老民居;一种是非物质的民俗表演,如龙舞、狮舞。
(一)古建
为适应旅游开发需要,开发者对镇内包括老街、老民居在内的所有古建进行了修葺,并为了整体风貌打造的需要对古镇所有街道和临街房舍进行了包装。这也就意味着古镇中的私房重建也必须在外观上与明清古建的风格保持一致。
(二)龙灯狮舞
龙灯狮舞是黄龙溪过年时的传统民俗活动,黄龙溪曾因此获得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称号。旅游开发后,这一传统民俗活动被保留下来,但其舞龙渊源、组织方式、表演时间、表演形式等发生了变化。
现在,黄龙溪成立有龙狮俱乐部,该俱乐部有正式员工26人,分龙队和狮队。俱乐部为注册的法人组织,隶属黄龙溪景区管理局管理。俱乐部实行全天工作(周一至周五)和月薪制,并统一购买社保。俱乐部的工作内容为训练、表演、外出参赛、参加商业演出。俱乐部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补贴、接受捐助、商业演出收入组成。俱乐部有自己固定的训练和表演产地,即黄龙溪民俗演艺中心。俱乐部代表黄龙溪、成都市、四川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多项,获金银铜奖多次。此外,俱乐部在黄龙溪所属各村还联络有40—50热心于舞龙的会员,这些会员平时不参加俱乐部例行训练,但有舞龙经验,他们不领月薪,主要是俱乐部活动太多人手不够时的替补队员,这些替补队员的酬劳以出场费方式发放。
同时,结合传统,黄龙溪于每年的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举办龙狮文化艺术节,节庆期间,在民俗演艺中心进行火龙狮舞表演,观演者购买门票入内观看。至今这个艺术节已经举办了12届。
四、旅游开发与民俗变迁关系分析 (一)内在矛盾——旅游开发与民俗自然流变
旅游开发的根本目标是发展地方经济,于是,吸引游客成为其首要目标。为了让古镇的各种潜在旅游资源具有旅游吸引力,就必须按照现代社会的市场规则和要求,对旅游资源进行选择、设计、包装。因此,让游客可看、可听、可闻、可尝、可想的那些景观、曲艺、酒饮、吃食、传说、故事、技艺等便成为旅游开发优选的打造对象。这些相关的物质或非物质的文化传承被选择后,就开始由策划设计者根据市场要求进行设计、包装,最后由遴选的相关人员予以展示。旅游开发的策划设计者对这些民俗事项的设计、包装虽然要参考其历史传统,但更多的还是要根据旅游商品的一些规范要素来进行改革,比如民俗表演活动要在固定场所进行,表演时间要根据旅游市场的淡旺季调整安排;餐饮和特色小吃要尽量统一到一条街,与旅游不相关之业态全部撤出景区等。
民俗自然流变也有其自身的规律,民俗是特定经济状态、经济水平、经济形式下特定区域和特定时段内的一种生活方式的总结和展示。因此,它的街区与业态的空间布局都是与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它的民俗活动是按照季节岁时的流淌适时举办的。这就不免要与旅游开发的规划设计发生矛盾。从黄龙溪的调查看,当这种矛盾发生时,往往是传统民俗作出妥协,让出时间、空间给旅游接待。
旅游开发与民俗变迁之间的内在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旅游开发必然引发民俗非自然的变迁;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如果旅游开发能够切实将保护传统文化提升到与发展经济相同等的高度,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充分重视保护传承传统文化,不进行过度干预也许二者的内在矛盾就要缓和很多。因为普通百姓既是民俗活动传承保护的主人,又是经济发展进步的诉求者。
(二)内在机理——旅游如何引发民俗变迁
旅游规划对古镇的主题定位、规划思路和对民俗的界定、认知及其具体规划乃至实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旅游开发中民俗的变迁方式、变迁程度。旅游规划对于古镇的主题定位十分重要,民俗是否被作为主题定位的关键词,从理论上说决定着民俗在旅游开发中的受重视程度。如果是作为关键词,那么规划设计者对“民俗”的理解和界定又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民俗在旅游开发中将要发生的改变,如果规划设计者缺少对古镇传统岁时年节民俗的历史和具体情况的了解,不根据这些民俗合理设计保护与展示的可行性方案,就会使得古镇悠久丰富的民俗显得毫无特色而又十分单薄。比如将传统年节民俗中的舞龙按照一般的市场操作设计成民俗表演节目,就把舞龙变成脱离原有观众基础的、商业化的节目表演。
旅游经营的方式从黄龙溪的情况来看比较简单,主要是古镇居民自营和出租铺面由他人经营。自己经营的多是有资金进行投资、有经营经验的,经营项目包括:旅店、中餐馆、旅游商品售卖等;铺面出租者则或是因为地段好,租金高,出租比自营收益高,或是怠于打理、外出工作等。同时,在古镇居民中还普遍存在一种观念,认为外面的商人更善于经营,他们往往能引进一些古镇原来没有的经营项目,比如:香水精油店、葫芦丝乐器店、水吧、咖啡店、小影院、小水族馆等。这些店铺经营的产品及其负载的文化与古镇传统文化之间其实并无紧密关联,倒是大量外来经营者的迁入也带来了新的、不同的异域文化,影响着古镇自有传统文化的传承。
无论是自营还是出租,这些旅游经营活动都不同于以往的商贸经营,其所面对的客户由古镇居民变成游客、租客,一方面这种经营大幅度提高了古镇居民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也将新的商业观念、竞争观念等现代经济的理念带给古镇居民。势如潮水的商业化、利益、竞争等观念强烈冲击了古镇居民世代传承的朴素的处世观。为保证旅游经营活动的开展,传统民俗不得不作出让步,比如各种节庆习俗因为要做生意而不得不简略,甚至不再举行,旅游经营悄无声息的改变了古镇的民俗传承。
五、结语
民俗是在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世代传承的文化事象。这些文化事象在传承中不断发生变迁是民俗本身的固有特征,这属于其自然流变。比如因交通方式和生计方式改变而带来的改变。所以旅游开发虽然广泛而深入的影响了古镇的民俗,但却不是古镇民俗变迁的唯一原因。旅游开发引发古镇民俗变迁的主要原因在于旅游规划的实施和旅游经营的实现。旅游规划将传统商贸古镇转变为旅游古镇,古镇功能从自行商贸转变为游客接待,旅游经营带来古镇居民生计方式的改变,也将现代市场观念深度带入古镇生活,进而影响古镇民俗变迁。
【参考文献】
[1]毕旭玲.流动的日常生活——“新民俗”、“泛民俗”和“伪民俗”的关系及其循环过程[J].学术月刊, 2011(06).
[2]向月波等.成都古镇旅游调查分析报告[J].中国商贸, 2010(17).
[3]蔡丰明.城市语境与民俗文化保护[J].山东社会科学,2011(5).
[4]廖建华.古镇活力丧失与旅游活镇研究[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3).
[5]张述林,胡科翔.古镇文化与旅游的融合途径研究[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1).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