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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广播电视大学立校之本《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的修改,已列入国家教育部工作日程。大学自治是大学发展内在逻辑的需要,广播电视大学有必要根据“大学自治”的标准分析确立自身的定位。电大的创办初期带有明显的“政校合一”特征,《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已在法律上确认电大的高等学校地位,该规定的修改应该让电大成为有自治自主性的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