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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实践中有效回应了强劲的社会需求,进而引发了拓展检察公益诉讼范围的思考。个人网络信息保护问题彰显出显著的公益性,并且既有的规制方式不同程度地发生失效。对此,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制度载体参与对个人网络信息保护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充足的实践基础和明显的制度优势,能够重构网给环境中个人信息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实现对个人网络信息的源头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