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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保留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形式,以此为基础走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村集体化发展道路,是在现有生产力水平条件下的自然选择,其文化基础在于中国西北农村自然村形成的历史认同,以及由土地分配而普遍存在的集体依赖感.这是一种以村民意志为主体的农村内生性发展道路,它将国家政策与村落的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中国落后地区农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