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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确定的“十二五”推进城镇化建设,需要巨大的投资。而现行的以政府为主导,依靠政策投融资平台(包括影子银行、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平台等)的城市投融资遇到了现实危机和理论障碍。本文着重从投融资债券化、地方政府债转债券化两个方面,具体操作,政策和法规的完善及风险化解做了初步的探索,认为通过结构化融资模式的改变,深化资产资本化和资产证券化的途径,对权益化和非权益化融资方式进行整合创新,可以实现新时期中国城镇建设投融资模式的转型,从而保证,新城镇化科学性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避免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财政冲突,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