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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我是经市、县公安机关培训并取得爆破资格的煤矿爆破员。从1991年开始,我在一家个体煤矿企业先后从事炊事员、维修工和爆破员工作。至今已达15年以上。但是.厂方一直没有给我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和支付养老保险费。我今年已经58岁,按照国家规定还有两年就该退休了,我的退休费到哪里去领?请问:厂方该不该为我办理养老保险?如果我被厂方辞退,厂方是否应支付我的养老保险金或退职费?其退职费如何计算?标准多少?特来信咨询.请你们帮我问一问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