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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初期,曾允许基金管理人提取基金业绩报酬。2001年,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激励机制,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再提取基金业绩报酬。此后,从收益的角度来看,基金管理人的收益来自基金管理费。我国基金的管理费用主要是按照所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这种提取方式与基金的实际收益水平关系不大,只是基金管理人的业绩越好,基金资产的净值越高,所得的管理费也会高一些。这种提取方式的结果是,在我国的基金监管中,不仅没有形成对基